密云法院办案“四法” 为孤独症儿童撑起保护伞

25.02.2016  21:18
  孤独症儿童圆圆一直牵动着密云法院各位法官的心。5岁的圆圆父母感情不和长期分居,自出生起圆圆就一直跟随母亲生活。父亲张某2013年曾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后经法院调解撤诉。2014年圆圆经医院诊断为孤独症儿童,需要进行康复干预治疗,每月的康复费高达5000元,母亲因无力负担圆圆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康复费在内的等各项费用,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给付圆圆2013年、2014年生活费和康复费共计44000元,并每月给付圆圆生活费、康复费3500元。经调解张某同意每月给付圆圆生活费、康复治疗费3200元。圆圆的母亲专程为法院送来了锦旗。

  虽然案件已经过去一年多,但密云法院的法官一直没有离开过这个孤独症儿童的生活。由于该案的特殊性,并考虑到孩子的健康状况及其家庭的困难程度,该院将圆圆列为了关护对象,决定长期对其进行回访和关护。在六一儿童节前夕,未审庭法官担心这个敏感的节日会让孩子产生失落感,于是利用周末休息时间专程看望了圆圆及其家人,并带去了礼物,与圆圆一同过节,同时还鼓励圆圆的家人,一定不能放弃对孩子孤独症的治疗,要有信心和毅力。2015年、2016年的春节,圆圆都是和主审她案子的未审庭法官一起度过的。为了方便了解圆圆的康复情况及时与其家人沟通,承办法官孟娜与其家人微信结对,随时询问圆圆的病情,现在圆圆还会通过微信,跟未审庭的法官语音聊天。另外,这一年来,未审庭积极在社会上寻找公益性质的孤独症儿童康复中心,希望能减轻圆圆一家人的经济负担。

  近年来,密云法院始终注重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在婚姻家庭案件的调解工作中总结了殊途同归法、避实击虚法、因人制宜法、特事特办法“四法”助力妇女儿童保护工作。在庭前,积极了解当事人家庭情况,并及时与原被告沟通联系,了解其心理动态,联合原被告单位、社区等社会力量促进调解,做到殊途同归;暂时搁置双方积怨较深的矛盾点,避开敏感点,找准双方的利益共同点切入调解,避实击虚;根据原被告本人职业、生活等特点适时地地寻找合适地调解方案,因人制宜;针对案件的不同特点和性质做到类案类办、特按特办。为妇女儿童保护撑起一把大伞。 责任编辑:梅玉兰
习近平致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的贺信
值此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举办之际,法院网
习近平会见李家超
国家主席习近平30日下午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了新当选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