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法院与检察院“联手”息诉化解矛盾

08.06.2015  21:20
  “谢谢法官和检察官对我付出这么大的耐心。原来我好像钻进了死胡同,转不过弯儿来,现在终于明白了。”日前,为案件申请再审奔波数日的老李,对密云县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表达了由衷的谢意。

  老李10年前与张某结婚,当时张某13岁的女儿小洁和老李成了继父女关系。眼看着女儿长大成人,没承想这对半路夫妻却因琐事于去年离婚了。离婚后,老李因与小洁就赡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就一纸诉状将小洁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小洁每月支付老李赡养费200元并负担老李医疗费份额的50%。老李不服,认为自己膝下无子,小洁应承担全部医疗费,决定提起上诉,向法院申请再审。

  密云法院审监庭核实案件后,认为案件审理不存在问题,面对老李的坚持和质疑,法院邀请辖区检察院进行共同释法,检察官在对原审案件进行细致审查、了解后,向老李详细、耐心地讲解了判决的法律依据及背后的法律适用问题,并结合自身职责,从检查监督的角度和审判监督方面对老李进行了释法说理。最终,消除了老李的质疑,并得到了老李的感谢。

  据了解,自新民诉法实施以来,基层法院面临再审案件增多、审监工作任务加重的形势。为促进审判监督工作有效开展,密云法院与辖区检察院建立了多项沟通协作机制,发挥各自“特长”为申诉人释法明理,化解矛盾。

  “以前,对于在法院提起上诉申请再审的当事人,法院内部的监督机构审监庭会对案件进行审核,但在当事人看来,都是法院在自己处理,审判监督庭和具体的承办法庭都是同单位的,当事人难免会质疑公正。”密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王晓芳表示,为了能够让当事人相信法院,相信公正,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法院将会邀请有权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的检察院介入,一起开展释法工作,对案件在适用法律方面以及是否存在错误等方面向当事人进行解说,共同促进司法公开,“让老百姓打一个放心的官司”。

  “这种协作是相互的。”王晓芳介绍说,“对于对法院判决不服申诉到检察院的当事人,如果检查机关对案件的审判思路、审判依据等存疑,法院的审判监督庭也有义务向其进行解释说明。

  据统计,自法、检协作机制实施以来,双方共同向案件当事人释法20余次,得到了10余名当事人的理解和首肯。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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