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使用煤炭质量的监督规定》,近日,密云县质监局召开了煤炭生产、销售、使用单位煤炭管理专题工作会。全县90余家煤炭使用单位、30余家煤炭生产销售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宣贯了新修订的北京市强制性地方标准DB11/097-2014《低硫煤及制品》,学习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使用煤炭质量的监督规定》等有关法规,部署了“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相关工作。会议要求各型煤生产加工单位认真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意识,严把产品质量关;煤炭销售、使用单位严把进货质量关,严格落实煤炭检验验收制度,做好减煤换煤工作。会上,密云县质监局与123家企业签订了《北京市密云县煤炭生产、销售、使用单位煤炭质量保证承诺书》。
(密云县质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