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县对虚假申请低收入启动行政处罚

13.08.2015  16:07
 

日前,密云县低保中心收到某乡镇王某某上报的农村低收入申请,称家里有3口人,夫妻二人以种地为生,没有固定工作,孩子今年考上了大学,经济困难,申请低收入。工作人员将王某某的信息录入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后发现其名下有两辆小型轿车,他在申请时故意隐瞒了这一事实,经进一步核实,王某某的家庭经济状况确实不符合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条件。民政局向他下达了《城乡低收入告知书》,明确不予批准其低收入申请。王某某对此认定没有异议,已签字送达。

据记者了解,密云县为确保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杜绝和纠正骗保、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等违纪违规现象。自2015年6月1日起,新申请城乡低收入、低保家庭同步录入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通过该平台进行系统比对,对发现隐瞒家庭财产、收入的情况核实无误后,依据相关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给予行政惩罚,轻者给予警告,六个月内不得申请该项社会救助;重者将依法追回救助金,并处以3倍罚款,记入居民信用平台,情节严重拒不服从的移交司法机关。

目前,通过北京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密云县民政局已对6个镇15户不符合申请农村低收入条件的家庭下达了不予批准行政告知书,并对核实无误的13户给予了行政警告的处罚。

下一步,民政局将完善平台建设,增加核查比对内容,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对虚假申请,发现一起,纠正一起,让真正困难的人得到及时的救助,让那些钻营的人得到应有的处罚,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即退。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