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家医疗机构17家超标排污水
今天上午,市水政监察大队向北京玛丽妇婴医院、北京国卫医院、北京前海股骨头医院等多家医疗机构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本月的医疗机构专项执法检查中,市水政监察大队抽查了25家私立医疗机构,竟然有17家存在排放超标污水等情况,占68%。
市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汪政良介绍,本月初水政监察大队集中对25家医疗机构排水户进行了排水抽样检测,化验内容主要包括余氯、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氨氮和粪大肠菌群7项指标,其中4家合格、4家停业,17家存在不按排水证要求排放污水、向排水管网排放超标污水的情况,并且存在节水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检测项目中,粪大肠菌群超标的情况尤为严重,12家该项目超标的医疗机构中,最高超标26000倍,最低超标158倍。这些超标污水通过管网排到污水处理厂后,会增加污水处理的成本,有可能造成下游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转。”
为何私立医院超标排放污水的比例如此之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们对超标排放污水是违法行为的意识比较淡漠。”汪政良说,以前水政执法大队对超标排放的检查更多的是餐馆、酒店,“媒体对餐馆和酒店排污违规的曝光比较多,私立医院就放松了警惕。今年,我们将把对私立医院超标排污的抽查作为工作重点。”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私立医院对于污水处理技术的掌握不够成熟,有些医院的污水处理是由社会上的专业公司来操作的,但有的医院是通过自己单位内部的技术工人来管理,但是他们并不了解如何达标排放。
汪政良介绍,根据相关法规,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接下来水政监察大队将继续加大对医疗机构、宾馆、工地等重点排水户的检查力度,查处未取得排水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向排水管网排放超标污水、错接混接造成向河道排污等违法行为。(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叶晓彦 李怡)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