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宝马拒付修理费 不当得利被起诉

16.12.2014  19:03
  孙先生的宝马车与刘先生的小客车发生事故,宝马车受损,经相关交管部门认定刘先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近日,孙先生将刘先生诉至大兴法院,要求赔偿相关费用。

  孙先生诉称:2013年12月4日,孙先生的宝马车在北京一加油站内与刘先生的小客车发生事故,宝马车受损,经相关交管部门认定刘先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发生事故的宝马车进行维修,支付维修费用12290元,刘先生因没有钱给付,向孙先生索要了修理费的手续,提出向保险公司报销后再赔偿孙先生。孙先生将维修手续给付刘先生后,刘先生一直也没有赔偿上述维修费用。

  经了解,保险公司告知孙先生,刘先生已经在保险公司领取了上述车辆的维修费,但是拒不给付孙先生。现孙先生起诉要求刘先生给付宝马车的维修费12290元、交通费1500元、误工费1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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