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诉其受贿2390万元 宋建国受审认罪“打折”
本报讯(记者 高健 通讯员 李佳)“京A”牌照,在有些人眼中象征着特权、实力,市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则“趁势”把“京A”牌照转化成了名表、金条、房产、现金。昨天,涉嫌受贿2390余万元的宋建国在市一中院受审,他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否认其中的1530万元属于受贿款。
今年61岁的宋建国,去年8月因涉嫌受贿罪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被批准逮捕。今年2月,市检第一分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10时20分许,宋建国被带入法庭,他身穿白衬衣和深色夹克,头发已经花白,比案发前苍老不少,也消瘦了许多。
检方指控称,宋建国于2004年至去年4月间,利用其先后担任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分别为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长青、总经理刘长江,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玉堂,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文贵,中国油画协会副主席董栋华,北京荣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胜,无业人员谭峰等人在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驾校恢复营业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2390.688万元。
具体罪行包括:2004年至2008年9月,宋建国接受谭峰的请托,为谭峰等人办理北京市通州区小城镇户口和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提供帮助。2010年8月至12月,宋建国先后收受谭峰给予的江诗丹顿手表两块,共计价值47万元。
2006年12月至2012年6月,宋建国接受翟玉堂的请托,为该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办理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等事宜提供帮助。2008年至2012年,宋建国为其情妇王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94万元向翟玉堂购买其公司开发的位于通州区的房屋两套,收受翟玉堂给予的其公司开发的商铺两套,价值486.408万元。
2007年至2012年6月,宋建国接受刘长青、刘长江的请托,为新月公司等单位办理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和北京新月驾驶员培训中心恢复驾驶人培训许可等事宜提供帮助;接受郭文贵的请托,为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办理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和盘古大观大厦墙体电子显示屏设置提供帮助;接受董栋华的请托,为北京国子监油画艺术馆有限公司等单位办理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提供帮助。2009年至2014年4月,宋建国通过上述人员到孙士平经营的北京融德画廊购买字画的方式,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贿赂共计1530万元;2007年至2012年,宋建国还先后索取、收受刘长青给予的180万元、金条1800克,共计折合228.78万元。
2008年1月至2010年1月,宋建国接受张胜的请托,为荣京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办理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提供帮助,2009年春节期间,宋建国收受张胜给予的金条200克,价值4.5万元。
检方认为,宋建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宋建国对起诉指控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事实均不持异议,但辩解认为指控事实中的1530万元款项不属于受贿性质。宋建国的辩护人对该部分事实也提出相同的辩护意见。
庭审于昨日下午2时30分结束,法官宣布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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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因“京A”牌照获刑
曾经,小轿车尚未普及,“京A”牌照大多由党政机关使用,后来,在一些人眼中,“京A”车逐渐成为“特权车”的代名词。但实际上,大部分“京A”牌照只是普通号牌。据本案涉及的董栋华等人交代,之所以要搞到“京A”牌照就是“好面子”,另一方面,也可以体现企业的“实力”。
因此,“京A”逐渐成了一棵摇钱树,交管系统的多名民警、宋建国的秘书和司机都因此卷入了案件。此前,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副所长宋海燕因为他人办理车牌,收受好处费30余万元,获刑10年;车管所京朝分所原警长宋某因介绍贿赂罪,获刑2年;宋建国的司机杨某和管某,利用宋的影响力受贿,分别获刑5年和1年。
原标题:检方诉其受贿2390万元 宋建国受审认罪“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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