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小庄倡立法订特首参选资格

12.04.2015  15:27

  

  大公网4月12日讯(记者 许嘉信)香港政治经济文化学会和香港星火网络协进会昨日联合举办“香港基本法制定25周年座谈会”。香港政治经济文化学会永远名誉会长、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宋小庄和香港政治经济文化学会创会会长谢纬武担任主讲人。宋小庄指出,现时政府施政被议会“拉布”拖累,问题根源在于议事规则出现漏洞,当局需要正视。谢纬武则表示,国家制度是地方制度的前提,基本法是授权法,中央与香港之间授权和被授权的关系不能颠倒,被授权一方是受限制的,不能变为独立的政治实体。

  宋小庄认为,未来行政长官普选问题会出现两个争论焦点,一是对提名委员会“广泛代表性”的理解;二是关于行政长官参选资格的争拗。宋小庄指出,社会上有人把基本法45条中提到、提名委员会的“广泛代表性”,理解成“扩大选民基础”,然而这种思维并不符合基本法,因为提名机构无需以普选产生;所谓的“广泛代表性”是体现于界别数目上,并非选民人数上。至于行政长官参选资格的问题,宋小庄表示,社会现时出现所谓“真假普选”、“国际标准”等立场表述,要消除此等 “政治公关的斗争”,他建议政府在本地立法层面下,订出行政长官参选资格。他解释,基本法明确规定行政长官必须由“年满40岁、在香港连续居住20年、并无拥有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但由于基本法没有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作出规范,因此政府可以考虑把宪法有关“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条文引入到基本法,“当中包含多项(公民)义务,其中一项就是爱国。”

  反对派在议会内“拉布”和不合作运动,严重影响政府施政效率。宋小庄坦言,议事规则是“拉布的根源”,甚至与基本法有所抵触。他引述基本法解释,议员经行政长官书面同意,可以提出涉及政府政策的法案,但不得提出涉及公共开支、政治体制和政府运作的法案,然而,议事规则却没有把法案修正案一同作出规定,因此反对派能够“钻空子”,在审议财政预算案时能够提出数以百项修订拉布。

  谢纬武:普选关乎国安

  谢纬武则强调,基本法乃授权法,其权威源自“一国”,被授权一方乃受限制,不能变为独立的政治实体;而基本法与宪法共同构成本港宪制基础,没有“一国”则“两制”就是“无源之水”。

  谢纬武亦形容,“8·31”决定乃本港政制发展路上“一块光耀千秋的里程碑”,它指出行政长官普选除了对本港意义重大,亦关乎国家安全和长远发展,因此港人应当把握机遇,为本港和国家的福祉,审慎作出决定。

  谢纬武又认为,“8·31”决定是“合法、合理、合宪”,全国人大就提委会提名人数作出规定,是为了减少本港社会就有关问题的争拗,亦有利将来的政制发展。对于反对派扬言集体否决政改方案,谢纬武批评反对派剥夺大多数市民的普选权利,做法毫无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