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林业厅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10.03.2015  03:16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3月10日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林工作,3月3日,安徽省林业厅举行了常年法律顾问聘用仪式,厅长程中才与安徽事茂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和伦签署合同,聘请该所主任律师王康阳为省林业厅常年法律顾问,并颁发了聘书。省林业厅副厅长吴建国主持聘用仪式。
      程中才指出,今年法律顾问要重点在四个方面发挥好作用:一是在立法上,法律顾问作为第三方,积极参与《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立法等工作;二是在执法上,对林业依法行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参与林业行政复议、诉讼等事务;三是在普法上,参与相关培训,指导林业普法活动;四是在法律咨询服务上,为省林业厅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律建议。
      程中才要求,各有关处室(单位)要全力支持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要充分听取和尊重法律顾问的意见,齐心协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林工作。(安徽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