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有林场改革基本完成
10.01.2017 20:02
本文来源: 林业网
通报指出,2016年安徽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中发〔2015〕6号)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安徽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一是完成方案批复。到2016年10月底,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全部批复15个市和57个县(市、区)上报的《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二是林场整合到位。在稳定现行隶属关系的基础上,对同一行政区域内规模过小、分布零散的多个国有林场,根据机构精简和规模经营原则进行整合,将全省原有141个国有林场整合为100个。三是功能定性到位。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整合后的国有林场有97个被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其中73个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4个定性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有3个被定性为公益性企业性质。四是编制核定到位。以“因养林而养人”为方向,科学核定国有林场事业编制数量,用于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骨干林业技能人员,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全省国有林场事业编制人数压减45%左右。
通报要求,2017年,安徽省各地要精心实施已印发的《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抓紧落实好国有林场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和财政预算,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安徽省林业厅)
本文来源: 林业网
10.01.2017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