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十举措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11.10.2014  09:21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省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得到有效控制。
  我省确定了10个方面的工作举措,明确了林业、气象、农业、检疫、公安、监察、交通、工商、发改、财政等17个部门的职责分工。《意见》要求,全省范围内每5年组织开展1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每个村确定至少1名兼职测报员,形成全覆盖的监测网络。建立检疫御灾体系,加强产地检疫和疫木源头监管,严格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调运检疫程序,建立检疫责任追溯制度,不断优化全省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布局,加强基层检疫检查站建设和管理。提升防治减灾能力,建立省、市、县三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体系,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在全省分区域建设储备库,每个储备库物资储量应在200万元以上。省对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和重大生物灾害实行工程治理,在重点区域组织实施综合防治措施。积极推广航空器作业防治等先进技术手段,开展以生物防治为主的综合防治示范。推进社会化防治,构建政府主导、林业经营者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防治体制机制,推行政府向社会化防治组织购买病虫除治、监测调查等服务,加快网络森林医院建设,提升公共服务功能。
  我省要求各级政府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落实防治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扶持补助政策,健全法规制度,建立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防治制度,加强防治队伍建设。各有关部门要严格监督考核,把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