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保护修复湿地生态 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

07.11.2017  07:47
11月6日·安徽湿地日
保护修复湿地生态 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    安徽湿地主要保护修复形式
  近年来,全省各地采取扩大湿地面积、提高湿地保护率、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减少人为干扰、再造野生动物家园、建立湿地生态预警机制等形式系统推进湿地保护修复,成效显著。
  扩大湿地面积。扩大湿地面积对于涵养水源、增强湿地调蓄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提高湿地净化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
  蚌埠市3年来退耕还湿1.8万亩。滁州市明湖退耕还湿1.03万亩,并采取补水、移民搬迁、平垸、植被恢复、生态修复等措施,将原先破碎的小面积湿地变成连片的大面积湿地。霍邱县共拆除东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内8个生产圩堤,总长1.6公里,退田还湿9000多亩。池州平天湖国家湿地公园退圩还湿720亩。5年来,淮北市通过多种途径新增湿地面积13.7万亩。来安县池杉湖省级湿地公园退田还湿1021亩。
  提高湿地保护率。各市依据《安徽省湿地保护规划(2016年~2030年)》,编制区域湿地保护规划,并通过发布湿地名录、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形式,不断提高湿地保护率。十八大以来,全省新建湿地自然保护区3处,新建湿地公园38处,新纳入国际重要湿地1处,发布安徽省重要湿地52处,湿地保护率由2012年的33.50%提高至37.03%,净增3.53个百分点。合肥市把建立湿地公园作为修复巢湖湿地的重要举措,编制了《环巢湖湿地公园群建设规划》,规划建立4处国家湿地公园,3处省级湿地公园和3处市级湿地公园。
  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安庆市编制了《安庆湖泊养殖围栏网拆除实施方案》,拆除省重要湿地内养殖围栏网,同时,对建成区内9大湖泊和42条河流实施了河湖连通、水环境治理工程。淮南焦岗湖完成退网还湖31076亩,增殖放流鱼苗420万尾,并成功实施渔民上岸工程,527户渔民、2234人,由渔民转变成了社区居民。池州平天湖国家湿地公园采取修筑生态驳岸和修建防浪桩方式,对沿岸损毁严重的5000多米岸线进行加固防护,沿湖岸栽植20万余株芦苇、菖蒲等水生植物,实施白沙河、石马河流域生态综合整治工程,拆迁区域内居民80余户,搬迁畜禽养殖户100余户,解除涉及鱼塘和田地7380.3亩的租用合同,退耕还林630亩,种植水杉、垂柳等植物10万余株。涡阳道源国家湿地公园栽植挺水、浮水及沉水植物,构建15米宽芦苇植被带,面积约405亩,清理家畜养殖场7个,集中拆除涡河、武家河内网箱983个、围网87处,减少网箱养殖面积160亩。蚌埠市退网还湖21万亩。霍邱县东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清除围栏网163万平方米,拆解住家渔船365艘。利辛县西淝河国家湿地公园建立皖北面积最大的湿地科普植物园,占地380余亩,栽植了湿地植物400余种。沙颍河国家湿地公园完成河岸湿地植被修复750亩。合肥国家湿地公园环巢湖规划恢复湿地面积2.1万亩,以拓展巢湖的生态服务功能。
  减少人为干扰。各地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安徽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禁止围垦、填埋、排干湿地或者其他擅自改变湿地用途的行为,禁止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或擅自改变湿地水位,维护湿地自然岸线。禁止对湿地野生动物栖息地和鱼类洄游通道造成破坏或擅自引入外来物种。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内核心区,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湿地公园保育区除开展保护、监测等必需的保护管理活动外,不得进行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其他活动。恢复重建区仅能开展培育和恢复湿地的相关活动。
  再造野生动物家园。我省许多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均采取微地形改造、种植湿地植物和完善食物链等举措,再造野生动物良好的生存家园。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郎溪县高井庙林场签订协议,租赁土地,通过建坝、筑岛对原有地形进行改造,建设人工库塘。同时,在新改造的栖息地上种植陆生植被及水生植物,在水体内投放鱼、虾、螺、蚌等水生动物,构建湿地生态系统。截至2017年累计建设库塘46口,恢复湿地750亩。连续12次在郎溪县高井庙实施扬子鳄野外放归自然活动,共放归扬子鳄99条,产卵11窝,共计201枚,自然孵出幼鳄97条。扬子鳄野外放归堪称我国野生动物放归自然的成功典范。宿松县华阳河湖群省级自然保护区和蚌埠三汊河、道源国家湿地公园等均再造功能各异、面积不同的野生动物栖息地。
  建立湿地生态预警机制。安庆沿江、贵池十八索等湿地自然保护区通过管理有效性跟踪工具和生态系统健康指数评价系统,从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异质性、退化程度、水污染、水补给、生物多样性、目标物种保护、湿地侵占、社区发展、管理能力等方面,开展湿地健康状况评估;蚌埠三汊河、泗县石龙湖、六安淠河等国家湿地公园通过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和野外巡护等措施,及时查处破坏、侵占湿地行为,及时救助受伤的野生动物。合肥、安庆等10个国家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多年来坚持监测防控信息日报、周报工作制度,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在每年11月至翌年3月的候鸟越冬期,安庆市菜子湖湿地协会20名水鸟巡护员分8条巡护路线进行24小时巡查。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不仅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多种资源,而且具有巨大的生态功能和效益,在抵御洪水、调节气候、涵养水源、降解污染物、应对气候变化、维护全球碳循环与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被誉为“地球之肾”。党的十八大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明确提出要扩大湿地面积。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党的十九大强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出台《安徽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推动我省湿地保护事业迈入新阶段。
   秉承资源禀赋
  构筑湿地保护网络体系
  安徽是全国湿地资源较丰富的省份之一。境内河流纵横,湖泊密布,生境多样,长江、淮河横贯全境,新安江发源于皖南,巢湖为全国第五大淡水湖,分布于淮北、阜阳、淮南、亳州等地的煤矿塌陷湿地在全国极为典型独特,安庆沿江大型湖泊集中成片,构筑了长江中下游区域享有盛名的华阳河湖群。全省现有湿地总面积104.18万公顷,占省国土面积的7.47%。安徽湿地对维护长江经济带可持续发展和淮河流域生态安全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在“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中发挥着极其独特的重要作用。
  为加强湿地保护,我省不断完善湿地保护网络体系。截至目前,全省已发布省级以上重要湿地52处,已建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23处、湿地公园50处。全省湿地保护地总面积达48.1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4%,湿地保护率达37.03%,初步形成了以重要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小区和其它保护形式为补充的湿地保护网络体系。
   系统修复湿地
  改善湿地生态功能
  完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 2012年,省林业厅颁布了《安徽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11月审议通过了《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使我省湿地立法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特别是今年9月16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为我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该方案明确提出全面保护现有湿地,确保全省湿地总面积不低于104.18万公顷,实行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退化、性质不改变,将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湿地生态状况等保护成效指标纳入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制度体系。作为实施方案的配套文件《安徽省湿地名录管理办法》即将作为规范性文件正式印发。
  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十二五”以来,我省先后在池州升金湖、安庆沿江、颍上八里河、贵池十八索、石台秋浦河源、蚌埠三汊河、太和沙颍河、太湖花亭湖等湿地,以及界首、桐城等7县(市、区)实施保护修复工程、湿地保护补助资金、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湿地保护政府奖励资金项目。通过渔民上岸、植被修复、退耕还湿、水系贯通、驳岸治理等措施,遏制了湿地生态质量下降趋势,全省重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取得明显成效。
  严格湿地利用监管。依据湿地的生态区位、生物多样性保护、饮用水源、防洪抗旱、养殖航运、生态旅游等特征,确定重要湿地的主体功能定位;完善湿地资源用途管理制度,科学确定湿地资源利用的方式、强度和时限。严格湿地征占用管理,原则上不得占用湿地,确需占用的须严格审批,尽量少占。经批准征收、占用湿地并转为其他用途的,用地单位要按照 “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负责恢复或重建与所占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湿地行为。
  强化湿地修复科技支撑。开展湿地生态价值评估、湿地承载力、湿地生物多样性监测、湿地生态红线划定、湿地公园生态修复等系列湿地课题研究。组织编制了《安徽省湿地保护规划(2016年~2030年)》,已经省政府批准实施。2017年4月,《湿地植被修复技术规程》成为全国首个省级行业技术标准正式颁布。《省级湿地公园建设规范》、《湿地生态监测技术规程》省级行业技术标准也即将出台。
  开展湿地保护科普宣教。相继出版了《安徽湿地》《安徽省自然保护区》《扬子鳄的故事》《安徽鸟类图鉴》等书籍,制作了安徽大美湿地集锦和湿地公益广告宣传片,持续开展“世界湿地日”“安徽湿地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活动,宣传湿地知识、湿地功能和湿地文化,建立湿地保护志愿者制度,动员公众参与湿地保护,形成了全社会珍爱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
   携手保护湿地
  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
  全省湿地保护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和《安徽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保护湿地资源,发挥湿地生态功能,提升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提供有力支撑。力争到2020年,全省新增湿地面积1.15万公顷,湿地自然保护区达到25处,省级以上湿地公园达70处;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0%以上,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
  湿地保护修复事关生态安全,事关百姓福祉,事关民族未来,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努力,推进绿色发展,为谱写安徽湿地保护修复新篇章,推进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我国将在长江经济带实施湿地修复工程
  强化长江经济带湿地保护和恢复刻不容缓。林业网
保护修复湿地 守护美好安徽生态健康
  11月6日是《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后的第二个安徽湿地日,今年安徽湿地日的主题是“湿地与生态健康”。党的十九大强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安徽是湿地资源大省,全省现有湿地总面积104.林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