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督总站开展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主要管理人员专项检查

20.04.2016  15:30

  2016年3月,市监督总站组织开展了轨道交通施工企业安全质量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及履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施工企业(北京指挥部)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此次专项检查选取了6号线二期、6号线西延、8号线三期、16号线、燕房线、S1线等6条在施线路24个标段,涉及3家建设单位,24家施工单位。

  通过查阅施工企业检查文件、项目内部管控文件、安全日志、隐检记录等资料和询问现场监理,发现24家施工企业均按照要求落实了对施工项目机构的月检查制度,大部分项目负责人能够在岗履职,一线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良好。同时,也发现部分标段项目总工程师或项目常务副经理替代项目经理在重要安全质量管控文件上签字;部分标段安全员数量配置低于《轨道交通施工现场安全质量主要管理人员配备的指导意见》(京建发[2014]72号)最低配备要求;个别标段未按要求填写安全日志;部分标段试验送检记录签字人未取得相应证书等。

  针对项目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现场安全质量管理人员配备及履职不到位等行为,市监督总站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并全市通报批评;还将对本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将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