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安全督查中心“四举措”务实谋划2017年工作
市交通委安全督查事务中心(委督查中心)主动适应首都交通工作新常态,紧密结合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疏解非首都功能等重点工作,在分析总结2016年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思考、认真谋划,围绕工作目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谋划2017年安全督查工作。
举措一:查找不足,强化单位自身建设。围绕2016年在工作中取得成绩与存在问题,借鉴过程控制相关理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过去安全督查模式细致梳理,找出工作“松散点、模糊点、薄弱点、空白点”,总结归纳问题,找准症结,健全规章制度,明确职责框图,摸清督查“家底”,通过自我剖析、总结经验、发现不足、自我加压、设定目标,注重在加强党建中坚定方向,在内外兼修中增进团结,在提质增效中强化能力,在做优做强中凝聚力量,确保2017年安全督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举措二:全面设计,科学定位督查工作。以更大的格局、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定位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督查工作,牢固树立“专心、专业、专注、专家”工作目标,坚持从做好“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得力守护者、交通行业安全督查的重要生力军、交通安全生产千分制考核的有力推动者、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交流平台的积极建设者、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培养的主动参与者”定位发力,全力以赴致力于首都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拟定新一年工作要点。
举措三:创新管理,用好盘活规章制度。突破“点、线、面”,扭转“粗、宽、软”,坚持立规矩与抓执行互动衔接,健全考勤休假、公文处理、资产管理、物资采购、印章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督查流程、行为规范、派出督查、“督半日”、廉洁自律“五不准”等督查管理制度,按照“规范、有序、提效”总要求,坚持用硬性制度定事、人性温度感人、弹性限度管人,增强对规章制度的动态管理,坚持以完善规章制度为抓手,促进中心管理规范化;坚持以督查督办和内外协调为着力点,提升中心工作效能;坚持以做好基础工作为根本点,促进中心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举措四:强化党建,引领督查履职方向。紧紧围绕市交通委党组决策要求,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实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推进党建联合体创新工作,按照“一个支部一个堡垒,一个小组一块阵地,一个党员一面旗帜” 的建设目标,不断强化基层党建工作,正确引领安全督查履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