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有关奖项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本市建筑施工行业管理水平,增强行业安全生产从业者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有关奖项评选活动,在本市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从业者中选树一批先进个人典型,激励安全生产从业者不断提升动力、追求进步、创新突破,推动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2017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有关奖项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和成员如下:
组长: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王承军副主任
成员:
施工安全管理处凌振军处长
市住房城乡建设宣传中心郑伟主任
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魏吉祥站长
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李丽华主任
施工安全管理处吴建副处长
施工安全管理处刘文政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施工安全管理处,评选委员会由领导小组邀请的相关单位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专家等组成。
二、奖项设置
2017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有关奖项包括:
(一)2017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十佳”协管员
(二)2017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十佳”青年
(三)2017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安全管理标兵
(四)2017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突出贡献奖
三、评选方式
2017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有关奖项按照推荐单位推荐,领导小组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后确定。
四、推荐条件
2017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有关奖项的推荐条件见附件1。
五、评选步骤
(一)组织推荐阶段(2017年4月17至5月10日)
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层层选拔,在5月10日前,将参评人员推荐材料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材料包括:《2017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有关奖项参评人员推荐表》(附件2)、个人简介(500字以内)、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标准照1张、工作照5张,有条件的可提供视频材料。推荐材料要全部提供电子版,其中,《2017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有关奖项参评人员推荐表》要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个人简介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工作经历;事迹材料要围绕安全生产工作,以敬业奉献、开拓创新、自强不息、服务企业、提高效益等为出发点,以故事形式表现人物特点,塑造人物鲜明性格特征,避免出现以工作总结代替人物事迹现象。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3。
(二)评选公布阶段(2017年5月11日至5月31日)
领导小组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推荐人员逐一进行筛选,通过阅览参评人员的推荐材料,评选出最终获奖人员。评选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选委员会与参评人员为同一单位,或是所在单位有上下级隶属关系或利益关系的,采取回避原则。
通过评选,最终评出“十佳”协管员10名、“十佳”青年10名、安全管理标兵20名和突出贡献奖3名。评选结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印发文件在全市通报表扬。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7年6月)
结合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将评选结果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客户端及相关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动员推荐单位广大职工礼赞榜样、学习榜样。举办颁奖典礼,对获奖的参评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对2017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有关奖项评选工作进行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深入动员发动。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层层举荐,层层张榜,确保评选工作热在基层,进入一线。对获得推荐和最终获奖的参评人员,推荐单位要在评优评先、待遇调整、职务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
(二)严格把关推荐。各单位要认真遴选,确保质量。各推荐单位要对参评人员的个人简介和事迹材料进行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并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将此项工作融入到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安全生产月的浓厚氛围。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有关奖项推荐条件
2.2017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有关奖项参评人员推荐表
3.2017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有关奖项推荐名额分配表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4月17日
(联系人:施工安全管理处魏巍;联系方式:59958843)
附件: 附件12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