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和春节期间火灾预警的通知

11.02.2019  11:20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各集团、总公司,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房管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和春节期间火灾预警的通知》(防安办字〔2019〕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现就加强近期和春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真正把近期和春节期间火灾防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决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落实安全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责

  任落实到具体环节、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全力推动火灾防控工作的落实。

  (一)各区房管部门要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配合消防部门、属地街道办事处做好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房屋、平房密集区等重点区域划定禁放区和可燃物清理等相关工作;要巩固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综合整治工作和群租地下室治理工作的成果,持续加强已清空群租普通地下室的监管,督促责任人及时清理室内杂物。

  (二)各工程参建单位工程要切实加强生产、生活各环节的消防安全工作,完善细化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突出重点,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检查。一是全面检查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重点检查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登记保管制度、动火审批制度、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二是强化消防安全管理重点。确保消防设施配备齐全,临时消防系统运行正常,消防通道畅通;确保电工、电焊工等特种工持证上岗,接受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并按照规程进行施工;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施工现场的焊接、切割作业符合防火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养,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漏电诱发火灾;重点关注彩钢板房的消防安全;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密目网、安全平网,阻燃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规范保温材料的进厂检验、施工过程管理和存放,最好专库专人保管。三是加大隐患排查和看护力度。加强对施工现场屋面、外墙、安全网、基坑肥槽、用油机械以及生活区、办公区、材料集中堆放场地的隐患排查和看护工作,全面做好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工作,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对火灾风险较大的部位要进行浇湿阻燃,对可燃物清理确实存在困难的,要增加人力、物力重点看护。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做好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及可燃物清理工作,深入细致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要重点加强对冷却塔的维护管理工作,指定专业人员及时检查维修,同时对冷却塔以及联动设备进行维护,特别注意冷却塔的伴热装置的检查,避免火灾隐患出现。对实施物业管理的老旧居民小区、高层地下室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项目,要强化集中排查和隐患治理,确保消防安全。

  (四)各房地产经纪机构、租赁企业,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春节前对本单位所有门店和所有代理出租的房屋立即开展火灾隐患安全大检查;对居间出租的房屋立即通知房主(承租人)开展火灾隐患安全自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建筑结构安全和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的立即整改,并建立火灾安全隐患台账。

  三、加强值班值守,提高防范能力。各区房管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做好安全事故报告和信息报送工作,出现紧急情况要立即上报。各工程参建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企业负责人要进行带班检查,企业相关负责人、项目经理要在岗带班,公司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及项目经理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春节期间实行安全事故“零报告”制度。完善和细化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好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和人员保障,对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或重大异常情况,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科学有效处置。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项目要合理安排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关键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应对各类紧急情况的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30日

春节坚守岗位 促提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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