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好每一寸绿色

26.02.2018  10:53
守护好每一寸绿色 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司长 徐济德
  森林资源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关系生存安全、淡水安全、国土安全、物种安全、气候安全和国家外交大局,在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中具有重要地位。森林资源管理监督是林业的重要工作。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林业改革发展中心,自觉肩负“守护好每一寸绿色”使命,持之以恒强管理严监督,驰而不息求创新促发展,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调查监测更新 经营利用更广
  大力完善森林资源清查和监测体系建设 采伐管理和森林可持续经营不断加强
  推进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实现了当年调查、当年公布省级清查结果,增强了清查成果的时效性。大力推进遥感信息、无人机等现代调查监测技术,调查手段和方法不断完善。高、中、低分辨率的各类卫星数据,已在资源管理中得到广泛应用。2016年启动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是首次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经费、统一技术规范开展的二类调查,并以调查成果为依据,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森林资源清查为国家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提供了森林面积、覆盖率和蓄积量等主要数据。参与联合国全球森林资源评估,全面展示中国林业和生态建设成就。
  全面保护天然林,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十三五”采伐限额。2014年、2015年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相继停止了天然林商业性采伐,2016年全国停止了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使19.44亿亩天然乔木林得到有效保护,每年减少天然林资源消耗3400万立方米。强化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先后出台了《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以保生态、保稳定、保民生为总体要求,以健全和完善中央森林生态补偿制度、加强国家级公益林保护、促进国家级公益林科学经营为目标,本着“实事求是、简政放权、宽严适度、有收有放”的原则,将国家级公益林监测结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考评指标中进行考核评价,确保国家级公益林数量、质量、功能、效益不断提高。
  大力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探索多样化的森林经营管理模式。过去5年,在12个试点单位建立不同类型的模式林50多处,示范林30多处,约5万公顷,建设退化竹林改造示范基地5000多亩。借助联合国森林论坛和蒙特利尔森林可持续经营进程等平台,发布《中国森林可持续经营状况国家报告》,形成《延吉宣言》,彰显了负责任大国良好形象。
   改革推进更深 政策出台更实
  着力统筹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 生态文明体制相关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在呼伦贝尔市牙克石挂牌成立,这是我国第一个挂牌成立的重点国有林管理机构,标志着国有林区改革迈出了关键一步。全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推进会在北京召开,总结了近两年国有林区林场改革工作,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和要求。
  按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整体要求,出台务实管用的改革配套政策,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全面停止,富余职工基本得到安置,国有林业管理体制正逐步理顺。推进省级空间规划编制技术、生态红线保护、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等顶层制度的制定,指导海南、宁夏等9省林业部门开展了省级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林地林权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形成了国家、省、县三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体系,构建了全国林地“一张图”。从2013年开始全国分批次完成了林地变更调查。福建、湖北、贵州、上海和四大森工集团等已全面实现了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加强林地征占用审核管理,强化林地定额管理,规范整合后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审批(核)事项审批工作,2017年全国共审核审批使用林地177.66万亩。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实行差别化管控。全面加强林权管理,保障了重点国有林区确权登记成果的稳定性。在8个重点国有林业局开展了建设用地属地登记试点,指导内蒙古阿尔山林业局开展森林资源有偿使用试点。
   派驻机构更专 督查督办更严
  狠抓违法破坏森林资源重大案件督查督办 有效维护森林资源生态安全
  国家林业局15个派驻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始终把督查督办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作为“第一职责”。坚持严格督查督办、全程跟踪督办,实行动态管理,强化案件督办跟踪问效,动真格、敢碰硬、重效果。在案件督办过程中,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不追究不放过”,确保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切实维护国家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先后督办了云南大理洱海和湖北随县毁林采石、内蒙古莫力达瓦旗毁林开垦、四川雅安违法改造天然林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依法追究违法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严肃处理一批失职渎职行政人员,取得了良好成效。2017年,共督查督办案件3341起,处理各类违法违纪人员4046人,收回林地4.5万亩,罚款(金)2.44亿元。
  针对乱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现象易发、多发的状况,突出重点,重拳出击,有力遏制了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高发势头。2014-2015年开展了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共排查出非法侵占林地案件4.7万余起,刑事立案3400余起,回收林地30多万亩。2016年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国查处涉林违法犯罪案件6.8万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7.2万余人,收缴林地15万多亩、野生动物56万余头(只)。
   监督途径更宽 监督机制更全
  不懈探索拓宽和丰富森林资源监督途径 创新完善监督工作机制
  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的意见》,创新和完善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机制是其重要内容。通过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培训、印发文件简报等多种形式,督促和支持15个专员办结合监督区实际,着力创新和完善监督工作机制,有力维护了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围绕十个方面的机制创新,各专员办开展试点工作共计120项。其中,监督与监测相结合机制、案件跟踪问效制度、案件报告和反馈制度已实现了15个专员办全覆盖。14个专员办实现约谈常态化,各专员办共约谈311次,通过约谈问责2775人。13个专员办开展了专项巡查、例行督查和专项行动,通过常态化的专项行动,扩大了督查覆盖面,提高了威慑力。黑龙江、大兴安岭、成都、贵阳、云南、福州、西安、贵阳、乌鲁木齐、上海等10 个专员办与监督区的省级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联合开展了数次执法专项行动。2016年以来,资源司、监督办将全国县级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和全国林地管理情况检查、林木采伐管理情况检查整合为全国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以专员办作为行政主导,充分发挥各直属院的技术优势,以院办合作的模式实施检查。两年来,15个专员办与5个直属院,共同对297个县级单位开展了全国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在监督与监测相结合工作机制的指导下,检查更趋规范,评分更加客观,结果更加真实。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森林资源管理和监督工作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锐意进取,改革创新,着力破解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不足和不完善等问题,创新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手段和方式方法,加快构建既有利于严格保护,又有利于改善生态改善民生的资源管理体系。
  要确保在未来30年,全国森林覆盖率再提高5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再增加100亿立方米,森林生态系统更为健康稳定,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构筑国土生态安全屏障保驾护航。具体目标是:力争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3.04%,森林蓄积量达到165亿立方米,每公顷森林蓄积量达到95立方米,林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国有林区、国有林场改革和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基本完成;至203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6%,森林蓄积量达到210亿立方米,每公顷森林蓄积量达到105立方米,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至本世纪中叶,迈入林业发达国家行列,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森林覆盖率达到世界平均水平,森林蓄积量达到265亿立方米,每公顷森林蓄积量达到120立方米。
  “功成不必在我,而功力必不唐捐”。我们将矢志不渝,接续奋斗,努力为中华民族守护好每一寸绿色,为子孙后代留下美丽家园,让历史的春秋之笔留下一份正能量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