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

28.05.2015  20:35

  本网讯 5月26日,学校召开了第2015-3次物资(服务)采购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由张建华副校长主持。

  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果雅静简单介绍了近期拟招标采购的20项、金额1130多万元的采购计划。“出版社数字化转型升级”、“西区理学楼教学实验室辅助建设”、“理学楼(西区)药品柜等条件建设”、“后勤基建处学生宿舍床购置”、“动物医学院脉冲场电泳仪”等超过40万元的项目负责人,对项目采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研情况、论证情况等进行了介绍。领导小组对各项目涉及的资金来源、使用范围、拟使用效率等情况等进行了审议。

  会议通报了近期教育部组织召开的政府采购培训班的培训内容,以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的最新规定、教育部对采购管理工作的要求等。新规定对我校采购工作的最大影响是,今后学校所有采购项目必须纳入学校预算管理,每年必须按教育部要求上报采购预算,每月按当年的采购预算报采购计划,计划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后方可执行;对进口设备的采购管理以及变更采购方式等将更加严格。教育部“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将于7月1日起在教育部属高校全面启用。

  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对下一步物资(含服务)采购的其他重要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根据《中国农业大学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中农大国资字[2015]12号)的要求,各物资(服务)采购归口管理部门或单位制定出各类物资(服务)采购实施细则,确定各类物资(服务)的采购招标限额,报领导小组审核;二是在适当时机,将在全校范围内组织采购培训工作。张建华最后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购工作,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学校将对违反采购规定的行为及责任人进行通报并严肃批评,甚至追究责任。

  纪检监察处长高立国、科研院常务副院长段留生、财务处长刘罡、后勤基建处长马国玉、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果雅静、发展规划处副处长韩晓燕、审计处副处长张素梅、网络中心主任桂银生、国资处副处长刘梅,以及国资处侯秀兰、高颖等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欧阳永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