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物资(服务)采购领导小组会
本网讯 12月21日上午,学校召开年度第5次物资(服务)采购领导小组会,副校长张建华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中国农业大学固定资产采购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审议通过了20项近期拟招标的采购项目(其中,40万以上共7项),预算金额1047.85万元;审议通过了农学院申请的专利代理机构委托事宜;总结了2016年的采购工作。
国资处果雅静处长、吴志刚副处长分别对《中国农业大学固定资产采购管理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稿)的修订背景、主要目的、具体内容作了介绍,与会人员对实施细则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主管部门发布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要求,为了规范我校固定资产采购与招标行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国资处牵头对相关文件进行了深入学习,对细则需要修订的内容进行了充分调查和研讨,会同财务处、科研院等部门组织了多次修改和完善,形成了实施细则修订稿。修订稿主要针对我校固定资产采购现行的限额标准、采购方式、论证要求以及国务院对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做了相应调整,并且对于信息公开、履约验收等要求予以明确。新细则对自主采购限额和公开招标限额均有较大提高,根据货物采购额度范围,提供了多种采购方式。特别是对于科研仪器设备,对于过去目录内需要批量集中采购的通用类设备,可通过竞价网(建设中)或自主采购,尽可能地扩大了采购人的自主权,将会大大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质量,用好资金、节约资金。
张建华要求国资处认真研究各位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修订稿进一步完善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发展规划处刘竹青处长、网络中心桂银生主任、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基地管理处高铭宇处长、财务处刘华副处长、纪委办公室(监察处)陈旭副处长等人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