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学生兼职公寓辅导员招聘通知
为继续推进我校住宿辅导工作,保证公寓辅导员队伍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现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2015—2016学年学生兼职公寓辅导员。
一、报名条件
(一)即将在校本部脱产学习的2015级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目前已经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的2015届毕业生);
(二)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三)善于交流,亲和力强;
(四)勤于思考,创造力强;
(五)乐于奉献,团队意识强;
(六)至少有两年完整的学生工作经历,有自管会工作经历者或各党团学组织骨干优先考虑;
(七)在文稿撰写、摄影摄像、美术设计、视频制作等方面有专长的同学优先考虑;
(八)至少持续工作一学年,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40小时。
二、招聘岗位
住宿辅导中心是党委学生工作部直属的负责住宿辅导工作的部门,下设社区辅导组、宿舍督查组、拾光小屋建设组等部门,所有部门的工作人员均由学生兼职辅导员组成。招聘岗位和人数如下:
(一)社区辅导组:驻楼辅导员(30名)
(二)宿舍督查组:督查专员(20名)
(三)拾光小屋建设组:项目专员(5名)
三、岗位职责
(一)深入学生宿舍,关心和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日常生活情况,指导其解决相关住宿生活问题;
(二)在住宿辅导中心的指导和授权下,开展住宿学生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工作,参与宿舍安全卫生文明督查;
(三)做好辅导员工作室、“拾光小屋”等成长辅导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规划和实施学生成长辅导项目;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寓宣传工作;
(五)协助开展住宿学生安全稳定工作。
四、招聘流程
(一)自主报名(截至5月29日)
有意向报名的同学可登陆微人大服务中心(http://v.ruc.edu.cn/servcenter),在“申请”栏中选择“2015-2016学年公寓辅导员招聘报名”;按要求填写各项内容后,联系学院负责老师对申请进行审核和推荐。
(二)学院推荐(截至6月1日)
学院负责老师在微人大系统中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每个学院可推荐1至5名同学进入综合考察环节。
(三)学生处综合考察(6月初)
学生处对学院推荐的应聘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与面试人选,进行面试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学生工作常识、辅导员工作常识、人际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四)公布结果(6月5日)
五、应聘须知
(一)公寓辅导员应保证充足的工作时间,参加各类培训和会议,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拟录用辅导员将于6月上岗试用,6月7日至8日须参加岗前培训活动。试用期考核合格者将予以正式录用。
(二)公寓辅导员基本津贴为硕士研究生600元/月、博士研究生800元/月,每月按时发放。住宿辅导中心根据具体岗位和工作情况设立岗位津贴(不超过基本津贴的1倍)和绩效津贴(不超过基本津贴的1/2),与基本津贴一并发放。
(三)住宿辅导中心负责公寓辅导员的日常管理,并提供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条件;为表现优秀的辅导员提供进修、培训、交流机会;按学年评选优秀辅导员,并授予校级荣誉称号。
(四)对违反工作纪律、工作出现错误的辅导员将给予批评或警告处理,并视情节扣减津贴;对于不能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多次考核不合格以及因工作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的辅导员,视情节予以辞退或开除处理。
(五)2015年9月至10月,将视具体情况对部分岗位进行补充招聘。
六、咨询方式:62515533、[email protected]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