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长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原标题: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张德江主持会议并讲话
9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主持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新华网北京9月9日电(记者崔清新)9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主持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张德江在讲话中强调,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是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献,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会议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首先要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维护党和国家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讲话精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担负着重要政治责任。我们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不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王晨、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