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养孙子虽为关爱 爷爷奶奶要监护权难胜诉
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养育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但也有一些老人,打官司要撤销法定监护人的监护权,自己养育孩子。这些老人到底是图个啥?
争孙案1
为照顾智残孙子 爷爷奶奶要监护权
6岁的男童乐乐患有癫痫病,智力仅相当于不满一岁的婴儿。在他刚出生4个月的时候,父亲就因车祸去世。乐乐的父亲是家里的独生子,他这一走,乐乐便成了家里唯一延续的“香火”,也成了爷爷奶奶生活的寄托。
为了孩子的监护问题,乐乐的爷爷奶奶和妈妈刘芳打了几次官司。
2012年,刘芳先在老家,把乐乐的爷爷奶奶起诉。丈夫去世后,刘芳独自抚养了乐乐一年。刘芳说,她带乐乐回老家看望亲属时,爷爷奶奶希望孩子多住两天,但此后就没再给她送回来。因此她起诉要求确认自己对孩子的监护权。
而乐乐的爷爷奶奶却说,是刘芳主动将孩子送回来让他们养着的。
经过法院判决,刘芳的监护人身份得到确认,爷爷奶奶要在判决生效后,将乐乐交给刘芳。不过此后,乐乐并没有回到妈妈身边,仍然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在这几年中,刘芳再婚,又有了孩子。老两口指责刘芳对乐乐未尽抚养义务,叫她都不来和孩子见面。加上其另组家庭,工作繁忙,也无法尽到抚养义务。爷爷奶奶起诉前儿媳,要求撤销刘芳的监护权,将乐乐的监护人变更为他们老两口。有了监护人的身份,他们照顾乐乐、给乐乐治病也会更加方便。只要能得到监护身份,老两口甚至愿意放弃对已故儿子的财产继承权。
对于这第二次法庭相见,刘芳说,法院判决她为监护人之后,爷爷奶奶一直阻碍她得到监护权,她只能在老两口的视线范围内看孩子。虽然乐乐有病,生父也已去世,但她绝对不会放弃对乐乐的监护权,也有能力照看乐乐,可以随时将他接走。
法院认为,乐乐的法定监护人是其父母,母亲刘芳在健康状况、经济状况上都具备抚养乐乐的条件,爷爷奶奶要求撤销刘芳的监护权,但其提交的证明材料并不足以证实刘芳符合法定的撤销监护权的条件,法院因此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官在判决中特别指出,作为爷爷奶奶,两位老人给予乐乐的关爱是值得赞扬和肯定的。刘芳作为乐乐的法定监护人,应确实承担起自己抚养、教育孩子的责任。双方既然都是关心和爱护乐乐的,就应该从乐乐的角度出发,心平气和地协商如何为乐乐创造一个稳定的生活环境和成长环境,让乐乐能够快乐生活每一天。
争孙案2
儿子离婚后去世 想留下孙子告前儿媳
男孩晨晨还不满一岁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此后,晨晨就和爸爸以及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两年前,晨晨的爸爸去世了。妈妈王倩成了唯一的法定监护人,晨晨自然也应该归妈妈抚养。但是,晨晨的爷爷奶奶却将王倩告上法院,要求撤销对方的监护权。
晨晨的爷爷奶奶称,在孩子父亲去世后,王倩并未接走晨晨,也不给抚养费。作为监护人,王倩并没有履行应尽的职责。
王倩在法庭上说,协议离婚之后她本想带走孩子,但前夫却不同意。前夫去世后,她提出要把晨晨接走,由于爷爷奶奶的阻拦,她根本无法履行监护权。
借着这场官司,王倩提出接走晨晨亲自抚养,希望前公婆能够配合。王倩说,毕竟老两口年事已高,精神及健康状况有着更多的不可预测性。晨晨还不满10岁,现在将孩子交给她抚养,是最好的时候。
法院认为,晨晨的父亲去世,妈妈王倩是法定监护人。如今,王倩愿意抚养晨晨,且老两口也没有证据证明王倩对晨晨有犯罪、虐待或其他明显不利的行为。仅凭孩子没有与母亲共同居住的事实,不能认定王倩不履行监护职责。
法院最终驳回了晨晨爷爷奶奶的诉讼请求,希望双方本着有利于晨晨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协商处理晨晨的抚养问题。
记者发现
撤销监护权 成为争孙手段
记者查询到的为数不多的几起撤销监护权案件有着鲜明的共性,几乎都是爷爷奶奶当原告,要求撤销前儿媳的监护权,自己抚养孙子。在这几起案件中,孩子的父亲都已去世。爷爷奶奶在抚养孩子的问题上与前儿媳素有矛盾。
对于这些老人来讲,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孙子的监护权肯定是前儿媳的。即便孩子目前和老人一起生活,但没有监护权,无异于有随时“失去”孩子的可能。尤其对那些传统观念深重的爷爷奶奶来讲,孙子就是自家的血脉,一定要留在身边。
两对爷爷奶奶不约而同地要撤销前儿媳的监护权,撤销监护权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法律制度?爷爷奶奶要孙子,为什么要打撤销监护权的官司?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的事项既可以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也可以要求变更监护关系。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担任监护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也可以担任监护人。
除此之外,对于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经教育不改的,法院还可以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实际上,这些法律规定是为了监督、防止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甚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而订立的。
西城法院未审庭程乐法官告诉记者,以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撤销监护权的规定,只有变更监护权。所以过去零星的案件基本上都是双方事先已经协商好,直接来法院变更监护权的。2014年底,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才有撤销监护权的案件。不过,中国的父母是决不能容忍孩子被从自己身边带走的,因此对于撤销监护权的条件也规定得十分严格。
程乐法官说,离婚之后,父亲或母亲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可以打变更抚养权的诉讼,但这仅限于父母之间,祖辈或其他人是无法要求变更抚养权的。而撤销监护权,孩子的祖辈、亲戚、朋友甚至连居委会、单位、救助机构等都可以申请。所以,撤销监护权会被当做祖辈争夺孙辈的一种手段。
法官说案
为孩子健康成长
慎重撤销母亲监护权
不过在记者查询到的案例中,爷爷奶奶打撤销监护权官司就没有胜诉的。究其原因,程乐法官介绍,我国法律法规对撤销监护权的条件规定得相当严格。只有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爷爷奶奶或者姥姥姥爷才可能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如果孩子的监护人不愿放弃监护权,而孩子又没有出现严重后果或面临严重危险,即便监护人没有妥善尽到监护职责,也很难撤销其监护权。
程法官告诉记者,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并非只是享受天伦之乐,更要履行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在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的法定职责。从这个角度来看,监护权表现出的本质更多的是一种义务。
虽然祖辈疼爱孩子的感情毋庸置疑,但养育孩子绝不仅仅是一日三餐上学接送这么简单。从长远来看,较于一天天老去的祖辈而言,父母无论从经济上、精力上、教育能力等各方面都更具备优势。正如这两起案例中的妈妈所说,老人们岁数一天天大了,不可能一直陪伴着孩子,孩子终究还是要由她们来抚养。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来讲,法院对撤销监护人的裁判也会非常慎重。
对老人给孙子的关爱
判决书给予肯定
那么,老人打撤销监护权官司争孙是不是无视父母的监护权利?
程乐法官表示,不能说爷爷奶奶提起撤销监护人之诉就是无视父母对孩子天经地义的养育权利。毕竟从法院受理的几起案件来看,基本上存在法定监护人没有和孩子一起生活,没有照看孩子,在履行监护职责上尚有不足的情况。如果没有这样的情形,爷爷奶奶即便想争孩子,也不会来打官司。
说到底,老人争孙,争夺的是一份情感慰藉的权利。即便败诉,法院在判决书中对老人对孙子的关爱给予了赞扬和肯定。只是作为付出了金钱、精力和情感照顾孙辈的老人来讲,他们对孙辈的权利在法律上还是空白。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互相理解、互相尊重,本着爱护孩子的态度,协商处理抚养问题才是务实的解决之道。(文中涉案当事人均为化名)本报记者 孙莹 J001
(原标题:争养孙子 爷爷奶奶难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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