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就医胎死腹中 村医惹官司

17.10.2014  13:12

  因闭经并伴有腹痛,家住通州区于家务乡王各庄村的钱女士,到村医高先生的诊所就医。医治无效,钱女士到医院检查才发现自己怀孕,因“吃错药”被迫引产。为此,钱女士将给自己看病的村医高先生告上法院,索赔20万余元。日前,通州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双方的争论焦点之一是高先生在诊治过程中到底是误诊还是错信病人。钱女士没有出庭,其代理律师表示,今年5月3日,钱女士到高先生处就医,高先生未经认真诊查,即给其开具了药物头孢克肟片、安乃近和干酵母片。由于高先生在王各庄村行医多年,钱女士很信任他。在服药未见好转后,她再次去高先生的诊所就医,高先生又给其开具了脉血康等药物,但钱女士服用后,症状仍无任何缓解。

  最终,钱女士来到医院诊治。经诊断,钱女士已怀孕27周,但其之前服用的药物脉血康,可能会导致胎儿发育畸形或死亡,她只得选择引产。手术中发现胎儿已死亡。钱女士称,她符合生二胎条件,可这一愿望断送在高先生的误诊中。

  对于钱女士的指控,高先生拿出一份诊疗记录和处方喊冤:“我跟她太熟了,错就错在当时相信了她的一句话。”高先生辩称,钱女士第一次到其诊所就医,实际是6月3日。他号脉时,曾发现对方有怀孕迹象,向对方确认时,钱女士及其丈夫均表示钱女士没有怀孕,还提出他们已到医院确认过。

  高先生说,后来,钱女士一家曾找他提及怀孕的事,“她说她自己和我都有责任,希望私了。我同意了。后来她说没钱住院,想先向我借钱,我给了她5000元,这钱是借款不是赔偿。”最后,这位在村里行医40多年的老村医表示,今后他再给人看病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诊疗程序进行。

  庭上,原告提交了新证据,该案将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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