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邻家孩子闹 挥刀上门伤人获刑

20.04.2015  05:14

  京报网讯(记者 刘可)因嫌楼上住户家小孩跑来跑去太闹心,63岁的穆某竟持菜刀上楼砍伤邻居齐先生及家人。事后,穆某赔偿齐某12万元。近日,通州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穆某有期徒刑1年两个月。

  齐先生与穆某是同事,又是楼上楼下20多年的邻居。穆某家住四楼,齐先生住楼上。两家人关系曾很不错。齐先生的小外孙会走后,喜欢在家跑来跑去,地板咚咚作响。住在楼下的穆某很闹心,两家因为此事还闹过不愉快。

  事发当晚,齐先生的小外孙又在屋里来回跑。穆某不堪其扰,他走到窗口,朝着楼上大喊起来。双方随后争执。“你动个手试试!”齐家人说,穆某一听,拎着菜刀就上楼了。此时,恰好齐先生开门接女儿和女婿回家。穆某持两把菜刀先朝齐先生老伴的头砍了一刀,齐先生连忙上前抢刀,头上和肩膀也被穆某砍伤,齐先生女儿的手也被划伤。经鉴定,齐先生夫妇均构成轻伤,齐家女儿为轻微伤。

  穆某在法庭上表示,自己心脏不好,当时小孩儿跑来跑去一个多小时,很闹心,就提着菜刀上了楼,脑袋一热就砍了人。检方认为,穆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二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量刑为一年半至两年半。

  经法院调解,穆某通过家属赔偿对方12万元,获得了齐家的谅解。法院认为,穆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穆某系自首,且本案属于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穆某无犯罪记录,当庭表示认罪,通过家属赔偿取得对方谅解。法院据此对其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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