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始办理延庆居民的涉外婚姻登记

26.09.2014  18:21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机动车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等13项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59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京政发〔2013〕36号)要求,本市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婚姻登记(以下简称涉外婚姻登记)从9月25日起下放区县民政局办理,市民政局不再办理。即日起,延庆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始为延庆居民办理涉外婚姻登记。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