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文化委召开创建示范区实施工作 预算报告汇报会

27.03.2017  02:43

  为确保房山区在2018年底前完成创建首都公共文化示范区任务,完善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整体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总体水平,房山区文化委聘请第三方公司结合我区实际,对全区开展公共文化设施整改摸底。按照“整合资源、分段实施”的原则,对照《首都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标准》,针对我区公共文化设施进行查缺补漏,制定2017年创建经费预算报告。3月20日,在区文委召开了关于创建经费预算报告的汇报会。
  首先,第三方公司介绍了前期走访、数据收集、深入调查等基础摸底工作情况,按照创建评审要求将预算分为七大类进行任务逐条分解,并一一解说了区级、乡镇(街道)级、村(社区)级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添置设备等各项预算缺口。随后,区文委副主任刘开平、区文化活动中心主任李清梅根据房山区实际情况均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及看法,促使第三方公司编写预算报告更为实际。
  最后,区文委党组书记、主任冀显江提出要求:一是标准化,依法按照创建达标标准进行预算;二是问题导向,针对问题进行整改,从而摸准预算缺项;三是整合资源,合理利用各界有效资源进行整合,以便节省预算;四是科学预算,进行合理“加减”,寻找多种融资方式;五是区级核定,针对博物馆、美术馆等特殊情况进行实地查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预算。(房山区文化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