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带队调研停车立法

10.07.2017  21:22

  7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带队就《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进行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牛有成,副市长张建东,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清,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黄石松、李小娟、郝志兰、张学兵参加调研,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振刚,市交通委主任周正宇等领导陪同调研。   调研组到海淀区五棵松地下停车场,重点了解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建设停车场情况,并观看了停车场引入的智能机器人停车演示。在位于首钢老厂区内的静态交通研发示范基地,调研组考察了多种智能立体车库的技术研发情况。   座谈会上,市交通委、市政府法制办汇报了相关立法工作。张建东副市长指出,停车立法要坚持动静协调的原则,发挥以静制动的作用;坚持社会共治的原则,发挥合力共赢的作用;坚持立法执法并重的原则,发挥法制保障的作用。   李伟强调,停车立法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停车服务与管理纳入到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治理“大城市病”、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局中统筹考虑。   李伟指出,停车管理不仅是交通管理问题,更是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问题、民生问题。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停车管理涉及政府、企业和公民等多个主体,要进一步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力求最大公约数。要建立共治共管、共建共享的制度机制,力争立一部管用、好用的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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