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文化委下基层指导创建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工作

13.07.2017  08:50

  近日,通州区文化委创建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办公室工作人员来到潞城镇,为文化组织员开展一次示范区创建培训,潞城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马宝田主持此次活动。会上由示范区创建办马文苹和张思凡为潞城镇文化组织员讲解创建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指标任务分解、工作台账填写。马文苹在讲解示范区创建指标任务分解时,对涉及到乡镇、村(社区)的指标逐条分解,说明每一项指标需要报送的纸质材料,对于指标上面数量进行反复强调说明,明确职责,保障每一项指标都落实到位。张思凡就《通州区创建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室工作台账》、《通州区乡镇(街道)图书室及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工作台账》、《通州区数字电影放映工作台账》填写情况进行说明,尤其是对活动情况、活动照片张贴、特色活动登记等信息重点讲解。

  最后,潞城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马宝田对各村(社区)文化组织员提出了六点工作要求:一是明确文化组织员的工作职责,负责策划、组织、开展本村(社区)文化活动,利用阵地资源(文化室、文化广场等)极大地调动村居群众参与村(社区)活动的积极性和热情,每逢节假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每年举办文化活动不少于3次;二是规范益民书屋、文化活动室管理。制订借阅登记簿,规范书屋管理使用制度,制订文化活动室的管理制度及活动记录,保证文化活动室正常开放运行,积极开展文化阵地活动。 举办各类展览、讲座,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群众求知致富。三是文化组织员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管理、文物文化遗产宣传保护、广播电视和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工作;四是文化组织员负责建立行政村(社区)文化工作业务档案,做好档案管理及工作资料的收集汇编;五是文化组织员协助村(社区)两委和镇文化服务中心做好各项文化服务工作;六是文化组织员对本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图书室、文体广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点等公共文化设施进行管理使用和维护。(通州区文化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