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妥善处理疑难投诉举报的对策建议

04.11.2014  00:42

疑难投诉举报,主要是指实践中增长较快的以多次大量购买有关商品或者服务,多次向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信访,并要求较高额赔偿或申请高额举报奖励为特征的投诉举报。近年来,疑难投诉举报数量日渐增多,对工商部门形成了新的挑战。从实践来看,影响工商部门疑难举报有效处理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执法观念有待提高。部分干部对疑难投诉举报存在畏难心理,消极对待疑难投诉举报调处工作,存在“推、脱、等”的现象;二是专业力量有待增加。基层处理疑难投诉举报的干部往往负责多个业务归口工作,加之人员交流换岗情况的存在,目前仍然缺乏一支专业、长期的调解力量。三是程序规范有待强化。即未按照投诉调处、举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的时限、要求履行告知义务,存在程序违法引发复议诉讼。四是不注重执法细节。不注重证据痕迹的留存,导致工作被动。比如当面口头回复或者电话回复而没有录音录像,投诉举报人往往抓住这一漏洞以不作为为由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为妥善处理疑难投诉举报,一是应规范程序履职到位。严格遵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总局第62号令)关于调处消费者投诉的时限要求,积极履行告知义务,严格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实施办法》等案件查处的程序性要求,留存并妥善保管相应的工作痕迹,如调解文书、录音录像等,以备发生复议诉讼时举证需要。二是应理清诉求规范答复。对于在一份投诉举报中提出的多种不同性质的诉求,要有针对性地给予全面答复。在接到投诉举报后,首要的工作是要梳理明确投诉举报的具体事项,包括数量和内容。投诉举报事项不明确的,应当及时与投诉举报人沟通,要求其明确。三是加强沟通协作配合。对于疑难投诉举报,把握不准的,应当及时与相关专业科室、处室沟通,避免自行判断,处理错误,或者个别单位的处理结果与整体的处理结果不一致。四是应指导为先防患未然。当前疑难投诉举报方向已转为商品包装、装潢及广告宣传等,基层工商所应继续强化行政指导,增强执法监管的预见性,对案件中出现的经营主体普遍存在和可能出现的共性问题,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行政提示和信息发布等柔性监管,避免陷入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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