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全国妇联执委、北京市妇联兼职副主席马忆南:

30.11.2017  12:56
中国妇女报:承担新时代妇女研究使命 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开栏的话

  党的十九大为中国的未来绘制了宏伟蓝图,开启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征程。新时代,新目标,新使命,在扬帆破浪的征程中,各界妇女也将以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书写时代华章。本报自今日起开设“众说十九大”栏目,邀请各界女性代表畅谈未来愿景和希冀,展现巾帼建功之志。

 

  “党的十九大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启了党和国家事业新征程。通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我更加明确了肩负的使命和责任,有了新的努力方向。”党的十九大召开一月有余,回忆起来,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全国妇联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妇联兼职副主席马忆南依然难掩内心的激动:“十九大报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我们每个人都是很大的鼓舞。尤其是其中指出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为构筑更加完备的妇女儿童法律保障体系奠定了基础。”

  马忆南表示,作为一名法律学者,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承担起新时代妇女研究的历史使命,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思考问题,在新时代妇女发展的生动实践中推进研究;要深入研究、主动跟进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中妇女权益保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参与法律政策的立法咨询和论证,努力推动和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具体工作。

  实际上,作为一名婚姻家庭法领域的法律专家,马忆南的法律研究和妇联工作在很多方面能够结合起来。她有很多机会参与法律政策的咨询和论证,在法律政策顶层设计和实施过程中推进男女平等。当前,国家正在编纂民法典,马忆南在这项工作中就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她参与完成了中国法学会课题《民法典婚姻家庭法编立法研究》,组织起草了中国法学会《民法典婚姻家庭法编专家建议稿》,已提交人大法工委。目前她正在参与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民法典婚姻家庭法编室内稿》的论证,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对《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实施情况》的调研论证,参与团中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论证,参与全国老龄委对老年人监护制度的论证,参与卫计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改论证。“在这些工作中我将关注法律有没有充分考虑现实中社会性别利益问题,表面中性化的规定,会不会事实上给女性带来不利影响。我们将完成若干论证报告,为编纂民法典、完善婚姻家庭法律政策提供理论支持。”马忆南介绍说。

  作为法律界妇联执委,马忆南还肩负着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法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的重要责任。她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妇女儿童保障体系更加完备,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等一系列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今后,还要力争在保障妇女婚姻家庭财产权益、妇女平等就业权利、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水平、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以及对妇女儿童的性侵害等方面有更大突破,对虐待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有力地发出妇联维权之声。要深化普法宣传,引导妇女学法、知法、守法,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要推动有关部门完善多部门合作、多方面参与、多载体运行的社会化维权网络,创新维权载体,壮大维权力量,扎扎实实帮助妇女解决维权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作为北京市妇联兼职副主席,马忆南说,还要利用自己在北京市法律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里担任专家的机会,为北京市政策法规性别影响评估工作作出贡献。

  此外,马忆南认为,教育培训是传递社会性别规范的基本手段。将社会性别纳入教育培训,是改变男尊女卑、性别歧视,促进男女和谐发展的必要条件。作为一名妇联执委,今后她还将在推进社会性别纳入教育培训活动中发挥较大作用。同时,作为婚姻家庭法学专家,还要把婚姻家庭法学研究和妇联的家庭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引领学术研究的正确方向,使学术研究有利于推进家庭道德、家庭平安、家庭文化建设和家庭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