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召开主席会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06.02.2015  12:20

    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5日在京主持召开全国妇联主席会,就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做好妇联工作进行学习交流。沈跃跃强调,各级妇联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文件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主动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持在党的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各项工作,抓住机遇,奋力开创妇联工作新局面。

    座谈会上,与会同志围绕学习贯彻《意见》,从妇联工作实际出发,就做好新时期妇联工作畅所欲言。全国妇联副主席孟晓驷认为,《意见》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妇联工作提供了重要机遇和遵循,为妇女事业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政策空间,我们要抓住机遇,发挥优势,在围绕大局、服务妇女方面有新作为。全国妇联副主席崔丽建议妇联组织尽快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方案,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妇联组织更加突出的作用。全国妇联副主席赵东花提出,学习贯彻执行《意见》精神,妇联儿童工作要在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留守儿童等特殊困境儿童关爱、主动承接政府相关公共服务等方面下工夫。全国妇联副主席印红认为,要认真策划好落实好妇联等人民团体参与民主协商工作,建立完善妇联参与各渠道协商工作机制和以妇联为主的协商机制,并且引导女性有序有效参与协商。全国妇联副主席范继英认为,要牢牢把握妇联工作正确方向,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建设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创新、增强活力,进一步扩大妇联工作覆盖面。全国妇联副主席崔郁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必须坚持的六个原则是群团工作的总纲,妇联组织在贯彻中要坚定遵循、充分体现。全国妇联副主席宋鱼水从法治文化的角度建议认真研究群团工作的法律属性,将法治思维纳入女性人才发展规划,形成男女平等的法律自觉。     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后,沈跃跃指出,中央研究制定专门的文件加强党的群团工作,对于推进群团事业发展、更广泛地组织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群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是指导党的群团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妇联要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的战略高度,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战略高度,从维护国家核心利益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中央部署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妇女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沈跃跃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是党的群团工作的基本遵循。要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的科学内涵,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的基本特征就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团结服务所联系群众、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的高度统一,深刻理解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必须遵循“六个坚持”。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妇联工作的主要任务,把服务大局与服务妇女群众紧密结合起来,把履行职责和发挥优势紧密结合起来,找准工作着力点,探索工作新途径,最广泛地把妇女群众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团结起来,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新贡献。     沈跃跃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结合妇联实际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确保中央关于群团工作的重要部署在妇联系统得到很好落实。要在妇联系统和广大妇联干部中加强《意见》的学习宣传,发挥妇联所属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文件精神,宣传党对妇女事业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宣传各级妇联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的行动和成效。要自觉服从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妇联工作的根本准则,自觉把党的主张和任务转化为妇联组织的决议和妇女群众的自觉行动,把中央部署贯彻到妇联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把党的关怀送到妇女群众中去,把广大妇女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始终听党的话,无条件地跟党走。要紧密结合妇联实际,扎扎实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深入调研抓好落实,紧扣问题抓好落实,结合十一届二次执委会的工作部署抓好落实, 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的作风、钉钉子的精神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干劲把中央的要求和执委会的部署落到基层、落到实处,使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工作更加扎实、更有成效。     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焦扬、邓丽、谭琳参加会议。 编辑:alysa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