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党组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会议现场
1月26日,市妇联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如何结合工作实际、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意见》进行了研究。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马兰霞主持会议,市妇联党组成员、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马兰霞指出,《意见》体现了党中央把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放在治国理政总体框架中进行科学部署、顶层设计的执政理念和治国方略;体现了党中央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我国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这一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做好党的群团工作的深邃思考和战略谋划;体现了党中央在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丰硕成果,在党的群团事业发展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意见》是指导群团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新时期妇联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和妇女干部要充分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马兰霞强调,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要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意见》的核心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 主要内容是“六个坚持”:即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统一领导, 坚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坚持服务群众的工作生命线,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 坚持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学习《意见》精神,要把握党对群团组织的基本定位和基本要求,解决好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要正视现阶段妇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动争取领导支持、主动作为;要依法依章程开展业务,体现政治性和群众性,避免机关化和娱乐化。要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期对妇联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思考着学,研究着学,学深、学透。
马兰霞要求,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要用《意见》的精神指导实践、抓好落实,正确把握党对妇女工作新要求,在主动推进自身改革创新、增强妇联组织活力上下工夫。认真研究解决妇联组织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进一步创新妇联组织思维方式、工作方式、活动方式、组织方式,扩大覆盖面,增强吸引力凝聚力,提高干部能力素质。在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群众中更好地彰显妇联组织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马兰霞指出,在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的全过程,要主动做好宣传工作,营造学用结合的氛围。要适应新媒体发展趋势,把传统的宣传方式与新的宣传方式结合起来,通过妇联“微平台矩阵”,用生动活泼的手段和妇女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妇女、引导妇女,提高网上群众工作水平。
与会同志围绕《意见》交流了学习体会,结合分管及具体负责的工作进行了初步思考。近日,北京市妇联将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同时,积极推进市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妇联工作的意见》的出台。
编辑:zo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