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议事协调机构”过滥难题

22.10.2014  17:54

据5月19日报道,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对四川省原有的79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整顿清理,其中省查办大案要案协调领导小组、省“打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省解困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等29个机构被撤销。

  据报道,四川省下大力气清理整顿各类议事协调机构,缘自去年10月省纪委的一份关于四川省临时议事协调机构的调研报告,“过多、过滥”是这份调研报告的“主体”意见。为此省委、省政府下决心予以清理整顿。

  对于四川省的这个决策,各方争议颇多。赞成者认为类似机构过多、过滥,与职能部门交叉重叠,造成机构臃肿,影响工作效率;反对者认为今后将不利于政府部门间协调工作。

  议事协调机构过多、过滥的确是当前各级政府部门面临的一个“老大难”问题。之所以难,是因为这样的机构几乎“遍地开花”,经常是越减越多,陷入临时机构清理———膨胀———再清理———再膨胀的“怪圈”。比如四川省曾于2002年8月搞过一次清理整顿,当时将100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保留到44个,但不到三年时间就又增加了35个。

  名目繁多的议事协调机构,其实有很多都是职能部门自己职权范围内管辖的事务,有的部门积极倡导成立领导小组,一方面是希望能够引起各级领导部门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不排除有让领导挂帅好办事的心态。从这个层面上讲,依靠领导出面才能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是职能部门组织能力、协调能力的失职。

  一些职能部门过分看重自己部门的政绩,怕过多支持其他部门工作,做了“无效”劳动;或者是搞“惟我独尊”,部门间形成了“你办事得求我”的“恶性循环”。结果,一些职能部门遇到需要协调的问题,只能求助于更高级别的领导出面。这恐怕是目前议事协调机构过多、过滥的内在原因之一。

  其实,破解议事协调机构过多、过滥难题,关键在于树立明确的职责规矩。首先要明确各职能部门的权力和责任,做到岗位到人、责任到人、效能到人,靠部门之间的积极协调和各负其责达到问题的迎刃而解。其次要坚决打破部门间各自“控权”的屏障,对不积极配合的部门,由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内部行政投诉体制,以不作为论处。

  相信只要规范好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代之以配套的制约措施,那种“领导小组”满天飞、部门间相互扯皮推诿现象就会得到有效的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