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好用活税务新媒体

19.04.2016  18:19
        近年来,随着新媒体的迅猛崛起,人们获取信息、传播信息的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税务系统紧跟时代步伐,着力构筑税务新媒体宣传阵地。现在,以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为代表的税务新媒体已成为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宣传、优化纳税服务、提升税务形象、开展舆论引导的重要平台。
        税务新媒体现状
        移动互联网塑造了全新的社会生活形态。第37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 年12 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88亿,网民的上网设备向手机端集中,有90.1% 的网民通过手机上网。以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不断驱动线上线下互动融合,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新媒体平台开启了“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新时代。
        互联网也成为优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驱动力。
        2013 年10 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明确指出,各地区各部门应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
        2014 年4 月,国家税务总局开通官方微博、微信,税务新媒体有了“领军人”。如今,税务系统的微博、微信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范围内生根发芽,打造出了全国税务系统“微矩阵”。可以说,税务新媒体呈现出勃勃生机。
        税务新媒体面临的问题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代,税务新媒体在加强政务公开、推动税企对话、引导网络舆论、优化纳税服务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税务新媒体的迅猛发展,也暴露出一些亟需关注的问题。
        理念相对传统。如今,人们常用的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是公众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但税务信息在传播方式上却显得相对传统。比如,在面对有些涉税话题时,税务机关不愿在“指尖上”与纳税人互动交流。一些涉及民生的税收政策在制定前和出台后,不能较好地利用税务新媒体征求意见、解读政策、反馈效果。
        配套机制欠缺。税务新媒体的运营缺少配套的保障机制,特别是基层税务机关缺乏人员配置、管理、考评、激励等机制,普遍存在人手、资源不足等问题,这些因素影响了税务新媒体的创新和发展。
        运营模式呆板。部门税务新媒体还不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网络传播规律,比如有的税务机关开通的“微信公众号”中的便民办税功能有限,发布的内容缺少既有“含金量”又能吸引大众眼球的优质作品,开通“微信公众号”的形式大过内容,使纳税人不愿意持续关注。
        内部协调不畅。当前,税务新媒体的运营主要由单一部门负责,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机制。税务新媒体的运营者每天都会面对纳税人的各种咨询,咨询的问题涉及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如果没有高效的流转机制,其很难与纳税人进行顺畅地交流。
        对税务新媒体发展的建议
        互联网下的新媒体应用,为税务机关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提供了崭新天地。税务机关需要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的要求,以“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为落脚点,以“互联网+ 新技术”为支撑,充分发挥税务新媒体的效能,使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发布的信息感兴趣、愿意看。
        一是转变观念。当下,新媒体想要健康发展,必须运用互联网思维指导运营。所谓互联网思维,最重要的两个方面就是“用户至上、体验为王”。对于税务机关来说,互联网思维下的新媒体运营,要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要放下“官架子”,要努力寻找公众的关注点,主动为纳税人提供有人情味、有温度的交互服务,这样才能扩大税务新媒体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二是制度支撑。税务新媒体的运营需要不断完善人员配置、管理、考评、激励等机制。
        针对运营人手、资源不足的问题,可以与第三方媒体合作,充分利用其在信息传播、多媒体技能、沟通互动等方面的优势,对税务信息进行“深加工”,提升用户体验。在对税务新媒体进行考核评价时,要综合发布内容、粉丝互动、传播力、服务能力、粉丝数量等情况,进行综合考量。
        三是“双微”联动。当前,大多数税务机关同时开通了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在发布信息时应根据“双微”的各自特点,在功能上进行差异化定位。具体来说,微博的受众面更广,信息的传播速度更快,可作为信息发布、税收知识普及的平台,尤其在公开重要税务信息或应对突发事件时,税务机关通过微博第一时间发声,可有效掌握舆论主动权。而“微信公众平台”侧重于发布有深度、个性化的阅读内容,税务机关可以在收集纳税人大量涉税信息的基础上,根据纳税人在不同情况下的不同需求,精准推送有针对性的信息。
        四是引入“O2O”。将“O2O”(online to offline,即线上与线下互动连接)的概念引入税收工作中,设法将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的部分业务转移到线上办理,但不能仅仅是将现有办税流程原封不动地搬到线上,而是在线上对既有模式进行系统优化、流程再造和机制创新。以“微信公众平台”为例,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功能叠加整合、二次开发等方式,从提供手机预约办税、进度查询、评价留言、涉税违法行为投诉等功能,逐步发展到全流程的税收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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