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议完善生育保障制度
“32.7%的女职工产假不足90天,16%的哺乳期女职工不能享受每天1小时的哺乳时间,男职工在妻子生育时能够休护理假的仅占58.64%……”
这是一份来自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去年在12个省(区、市)开展的“全面两孩政策下生育保障制度实施情况”的专题调查。
调查同时显示,女职工生育待遇落实比例偏低、生育保险低,保障功能还有待增强。
今年两会,全国总工会界别的两位政协委员——段敦厚委员和张世平委员将这份调查报告带到会上,并提出建议:完善生育保障制度,加强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
段敦厚委员表示,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实施进程应加快推进,从而实行“两险”统一征缴、统一管理,以切实解决生育保险覆盖面窄、生育医疗自负费用较高的问题。
段敦厚委员认为,国家层面要出台生育保险配套法规,使生育保险制度与国家人口法律政策有关规定相衔接,加快实现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全额报销,进一步增强保障功能、提升保障水平。
今年正值《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颁布实施5周年。张世平委员建议,相关部门应以职业危害较大、女职工相对集中的产(行)业和中小微非公企业为重点,对用人单位贯彻落实规定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
“对违反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用人单位,政府职能部门要及时依法执行处罚,落实用人单位违法违规成本,切实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落到实处。”张世平委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