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牌车躲检查倒车逆行逃跑

19.01.2016  19:26

  近日,一黑车司机开套牌车在首都机场等活时,为了躲避检查,倒车逆行逃跑并妨碍民警执法,致使民警受伤警车受损。记者昨日从朝阳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以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提起公诉。

  去年8月底的一天,张某某驾驶套牌黑色本田雅阁汽车到北京拉黑活,这辆车是河北承德号牌,张某某称为了限号时方便行驶和免办进京证,便买了一副假的北京牌照挂在车上。

  据该案承办人介绍,去年8月底的一天深夜,张某某在首都机场接上一名乘客后,为省下停车费,将车停在首都机场1号航站楼和2号航站楼之间的引桥下等其他客人。在等人过程中,警车前后三次发现张某某驾驶的车辆违法停放,均通过喊话器告知其驶离。执勤民警称,张某某的车所挂的号牌颜色发暗、不反光,疑似假号牌,之后经过指挥中心核查,执勤民警确认张某某所驾车辆系套牌车。

  当时,民警准备下车对张某某的车进行检查,张某某驾车突然开始倒车逆行逃跑,民警通过喊话器要求其停车接受检查。张某某非但没有停车,反而加速倒车。行驶至1号航站楼一层7号门外时,张某某急刹车。民警为避免发生撞车伤及无辜,向左打方向,结果警车失控,撞到路边水泥柱停下,导致民警受伤,警车严重损坏。张某某逃离后,将假号牌摘掉,换上本车号牌后到事发地投案自首。执勤民警说,万幸的是,在张某某疯狂倒车逃跑途经1号航站楼时,没有航班抵达,现场人流也不集中,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记者昨日从朝阳检察院获悉,嫌疑人张某某,男,45岁,河北承德人,长期在北京至承德间跑黑车,张某某以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提起公诉。

  该案承办人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

  来源:京华时报 2016-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