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一科员被控“暗箱操作”限价房
门头沟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审核分配部原科员刘文哲昨天上午在门头沟法院受审。检方指控其以能为他人申请限价房需要用钱为名,以现金形式收受七人好处费共计人民币80余万元。 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被控伪造、瞒报材料,伙同同事在限价房资格复审过程中,为杨某等7人提供便利,收受好处费80余万元,门头沟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审核分配部原科员刘文哲昨天上午在门头沟法院受审。在法庭上,其对指控概不认可,声称分给同事的钱是去澳门赌博赢的钱。
被指控受贿 曾上中纪委黑名单
今年10月9日,中纪委网站公布了各地查处的163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涉及北京5起,其中就包括刘文哲受贿案。
今年32岁的刘文哲是门头沟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审核分配部的科员,他所在工作单位性质是事业单位。
检方指控,2013年门头沟区限价房申请过程中,刘文哲负责本区廉租房合同签订及收件工作,其同事董某(另案处理)负责本区保障房申请复核工作。期间,刘文哲以能为他人申请限价房需要用钱为名,以现金形式收受杨某、高某等七人好处费共计人民币80余万元。
同时,刘文哲主动让董某在复核杨某等七人的申请材料时提供便利,并承诺给予好处。董某依刘文哲请托对杨某等七人的申请材料未进行实质性审核,使杨某等七人顺利参加限价房摇号并获得限价房。后刘文哲以银行转账方式将人民币42万元转账给董某。
检方称,被告人刘文哲主要通过伪造退伍军官证件、隐瞒财产状况、违规办理户口等手段使杨某等人获得申请两限房的资格,并且在同事董某的帮助下,使杨某等7人优先通过审核,全部获得限价房摇号的资格并顺利得到限价房。
受审称无罪 给同事“好处费”系赌款
昨天上午,身穿黑白条休闲上衣的刘文哲被带进法庭。
对于检方指控的罪行和罪名,刘文哲表示“有异议”,认为自己无罪,他聘请的两位律师也为其做了无罪辩护。
对于检方询问其名下的银行卡在2013年内突然存入大量现金,刘文哲解释称自己曾先后卖了两套房,对于“曾给过董某好处费”,刘文哲称给董某转过钱,并且不止42万,但这笔钱不是好处费,而是两人因赌博之间的钱款来往。
“我年收入大概十几万吧。2011年我就迷上了去澳门赌博,董某知道我去澳门玩牌后也想去。2013年,我和董某去了两次澳门,赢了70多万。”
对于庭上出示的涉案的7名申请人的证言,7人都表示自己曾经给被告人刘文哲好处费后才得到了申请资格。但刘文哲全部否认,“他符合资格,我就帮忙去提交个材料、填个表格或给他建议,因为有些是熟人;如果他没有资格,我没有本事帮他通过审核,伪造军官证、办户口更不可能。”
■ 现场
证人称10万获限价房资格
昨天,检方出示了多组证据,七名证人各自讲述了拜托刘文哲在两限房指标上“多帮忙”,以及给其送钱的过程。
证人陈某称刘文哲曾要求其将户口从海淀区迁回门头沟,并在门头沟申请两限房,迁回户口不到半个月后便在门头沟摇中两限房。为此,陈某给刘文哲10万元。
还有两名证人表示,在多次摇号不中后,曾找刘文哲帮忙,并为此给其钱款,在将申请材料交给刘文哲后很快摇中。当办案人员出示申请材料时,二人均表示其中的军官证不是二人交的。
据了解,7人顺利参加摇号并获得限价房,7人的房子应依照《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规定由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同事供述收钱帮忙过程
刘文哲的同事兼同伙董某在侦查阶段也供述了其和刘文哲一起收钱帮忙的过程,并交代刘文哲曾经告诫自己,如果有人问起钱的时候,让董某“就告诉他们说是咱俩去赌博后结算的赌资”。
刘文哲一一否认了这些证据,并表示要与董某当庭对质。
除了否认全部指控,刘文哲还声称自己曾遭到刑讯逼供。在最后陈述阶段,刘文哲申请要求法院请他单位的领导来出庭作证,“我想让领导证明我根本就没那么大的权力”。
此外,刘文哲还提出希望法官能够帮助其恢复公职。昨天,法院没有当庭宣判。(记者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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