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安全督查中心夯实工作基础推进千分制试点考核

20.02.2017  17:31

  市交通委安全督查事务中心(委督查中心)根据工作计划安排,于2月15日至3月23日,开始对本市旅游、客运两个运输行业共65家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千分制试点考核。

  为确保此次千分制考核效果,督查中心创新千分制考核工作模式,注重加强督查业务与“千分制”考核工作的融合,努力提升督查工作的业务水平。在旅游、客运两个行业“千分制”考核工作中,着重围绕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将考核工作与考核指标适用性调研相结合。督查中心根据考核机构确定的每家企业考核时间,制定了《省际、旅游客运行业安全生产千分制试点考核人员、时间安排表》,合理搭配督查人员,全程参与“千分制”考核工作,并结合企业在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各项动态指标,制定《旅游、客运企业安全生产千分制考核重点督查内容表》,细化督查内容,要求督查人员在千分制考核中,重点关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企业的落实情况;重点关注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动态管理情况,对动态管理中的一些重要指标进行梳理;重点关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为下一步完善、修订、改进千分制考核指标提供强有力支撑。二是以千分制考核数据为基础分析行业安全监管总体情况。下步工作中,督查中心将对旅游、客运企业千分制考核中发现的大量安全隐患数据,进行分析研究,梳理出同类行业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同类行业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需关注的重点内容、重点部位在哪里;各区行业监管单位对辖区内相同行业的安全监管水平如何;各区行业监管单位对企业行政处罚后督促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如何,为下一步行业分级分类、重点监管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建立双向考评机制规范考核人员与督查人员行为。为确保千分制考核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督查中心制定了《督查人员履职、廉洁情况记录单》和《千分制考核机构考核情况记录表》,在每家企业千分制考核结束后,要求考评机构和被考评企业有关负责人填写《督查人员履职、廉洁情况记录单》,对督查人员的工作履职情况以及督查人员廉洁自律“五不准”落实情况进行反馈;同时,在每家企业考核结束后,让参加千分制考核的督查人员现场填写《千分制考核机构考核情况记录表》,对考核机构现场考核的程序步骤、考核行为实施、考核作风纪律等内容进行考评打分,强化现场考核人员的履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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