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副行长点名六大监管套利行为

19.08.2017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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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8月19日电 (王庆凯 夏宾)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殷勇19日出席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2017北京年会并发表演讲称,监管套利是当前中国金融风险防范的制度短板。

  “所谓监管套利,是指利用在监管制度上的不一致、不完备,恶意逃避合理监管的行为。”殷勇点名指出了六类监管套利行为。

  一是期限套利。短期资金成本低,长期投资收益高,但风险也高,过度借短买长,获取期限的溢价,是一种常见的套利行为。

  二是信用套利。信用高的产品,安全性高,但预期收益低;信用低的产品风险高,预期收益也高。投资活动中,部分人不顾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过于追逐高风险资产,进而获取信用溢价的行为既是信用套利。

  三是流动性套利。多数金融产品需要流动性的准备,流动性越高,损失的投资机会也较多。但一些机构不顾实际流动性需求,片面追求非流动性资产,获取流动性溢价。

  四是币种套利。人民币有升值压力的情况下,很多机构进行负债外币化、资产本币化;贬值情况下进行反向操作,博取汇率利率之间的差异,进行币种套利。

  五是资本套利。以小博大,片面追求杠杆。

  六是信息套利。利用信息不对称性,通过复杂的产品设计,恶意侵犯消费者权益。

  “六种恶意的监管套利行为,规避了监管的制度和安排,可能会造成整个金融体系风险严重失控。”殷勇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将加强监管协调,完善监管制度,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