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得太离谱?《九层妖塔》被诉侵权

15.04.2016  18:04

  风靡一时的小说《鬼吹灯》曾经引发了“盗墓文学”热,但当它被搬上大银幕之后,却引发了一场官司。已经出让了版权的张牧野,认为电影《九层妖塔》对原著歪曲、篡改严重,将编剧兼导演陆川及中影公司、梦想者电影公司及乐视影业等几家被告一并起诉,索赔百万元。今天上午,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制作方是不是拿到了改编权就可以随意“再创作”,改编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之间到底界限在何处成为此案的焦点。

  原告张牧野,笔名“天下霸唱”,系列小说《鬼吹灯》的作者。十年前,《鬼吹灯》发表后,一大批盗墓文学的粉丝便沉浸在摸金校尉的神秘盗墓历程中。张牧野说,几被告将《鬼吹灯之精绝古城》改编拍摄成电影,但是电影不仅没有给他署名,还严重歪曲、篡改原著,在人物设置、故事情节等方面均与原著差别巨大,侵犯了他的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张牧野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所有途径对侵权作品的发行、播放和传播,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100万元。

  大幅度改编的问题在《九层妖塔》上映后曾遭到原著党的不满。张牧野一方还提交了不少网友的犀利恶评。在“灯粉”看来,《九层妖塔》借鬼吹灯的壳,拍了一部打怪兽的科幻片,人物面目全非,故事完全不同。

  事实上,大量电影都是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来。此案不仅是《鬼吹灯》著作权争议的个案,更带出了电影制作方拿到原著版权之后究竟该如何改编,受不受改编尺度限制的行业普遍问题。

  对于张牧野所说的歪曲、篡改原著,被告方律师坚持认为,影片的背景设定、人物关系、具体情节都是在原著基础上合法改编。由于电影和小说的表现形式不同,电影进行演绎创作,内容出现较大改编是正常的。而且电影是上下部,原著中诸多场景将在下部中体现。

  对于大幅度的改编,被告方将一个重要责任归咎于原著的题材。原著以盗墓为题材,讲述一群摸金校尉运用祖传风水方术到处探险寻宝的故事,让被告方律师用法律语言概括成了——一群盗墓分子根据封建迷信进行犯罪的活动。“这种内容通过电影审查播出是不可能的,因此进行较大改编是必要的选择。

  原告律师马上回击:“一群妖魔鬼怪进行宗教活动,这是《西游记》;108名犯罪分子进行打砸抢活动,这是《水浒传》,这说明这样的题材是可以制作出经典之作的。”言下之意很明显:题材有问题吗?别找借口了!

  至于电影中没有给张牧野署名的问题,被告表示,与张牧野的合同中没有如何署名的约定。而且只要署了根据《鬼吹灯之精绝古城》改编,足以让观众将电影与张牧野联系上。“给原著作者署名是著作权法的规定,而且署名时再加上天下霸唱这四个字有任何难度吗?”张牧野律师反问。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孙莹)

  【编辑:曾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