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局、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河北省文化厅正式签署《京津冀三地文化人才交流与合作框架协议》

31.05.2016  06:17
  北京市文化局、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河北省文化厅,于2016年5月27日在北京签署了《京津冀三地文化人才交流与合作框架协议》。出席签约仪式的领导有文化部人事司副司长张士军同志,北京市文化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冬同志,河北省文化厅厅长张妹芝同志,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党委副书记宋奇同志,河北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新平同志。北京市文化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吕先富主持了签约仪式。同时京津冀三地文化厅局人事部门、京剧院、戏曲艺术职业学院、图书馆、群艺馆的负责人也出席了签约仪式。
  此次京津冀签署文化人才交流与合作框架协议,是以促进和支撑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为总体目标,充分发挥人才交流与合作的智力引擎和基本保障作用。立足三地文化人才队伍现状,结合协同发展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按照“目标同向、措施一体、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协同思路,全力推进三地文化人才交流与合作,强化人才资源统筹、加大人才交流培养、创新人才互动模式、探索人才共建共享合作机制,为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三地文化厅局将在《京津冀三地文化人才交流与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开展以下几方面文化人才交流合作:
  1、人才交流学习。建立长期的京津冀文化人才互派工作机制,三地根据人员情况和岗位需求,每年互派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党政管理人员到对方相应部门和岗位挂职锻炼、交流学习,在交流中取长补短、共同提高;鼓励、支持各业务领域老艺术家、文化名家面向三地收徒授艺,努力为青年文艺人才“拜师学艺”结对学习创造条件。
  2、人才培训提升。三地年度人才培训计划相互开放和对接,根据需要进行项目整合,重大培训项目可三地联办,共享师资、促进交流,单方组织的班次可留出适当名额,允许异地报名参训、跟班学习。同时,充分利用三地艺术职业院校学科优势和剧院(场馆)剧目优势,筹划建设区分类别、各有侧重的人才培养和实训基地,分类培养剧目创排、群文辅导、艺术表演、美术创作、非遗保护等文艺人才,为三地文化协同发展做好人才储备。
  3、人才联合培养。不断创新人才联合培养模式,积极组织三地人员共同参与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国际交流、著述创作、剧目联合创排等项目,组团发展、合力攻坚,培养各类跨领域、跨区域的高端文化人才,提升三地整体区域文化人才核心竞争力。
  4、人才基础建设。三地联合建立剧目创作评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物博物研究、公共文化研究、图书情报研究、文化产业研究等方面的专家人才资源库,在活动开展、项目评定等方面共享资源、互通信息、交流成果,促进人才资源整体利用、共建共享。
  5、人才成果展示。对人才交流与合作的优秀项目、优秀人才、优秀成果,三地可通过联合组织汇报展演、成果展览进行集中检验展示,或借助戏剧节、美术展等其他平台以各种形式予以重点推介、宣传。
  京津冀签署文化人才交流与合作框架协议,是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动三地文化协同发展的探索实践,是发挥文化人才在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中的助推和支撑作用的具体举措,对于建立和完善三地人才互通共享工作机制,共同搭建文化人才创业发展的平台,更好地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局人事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