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安门西通道大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09.09.2016  22: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天安门西通道大修工程施工项目已列入北京市交通委路政局2016年度城市道路养护投资计划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工程名称

  通道所在位置

  长度

  维修内容

  工期

  1

  2016年天安门西通道大修工程

  长安街中山公园南门西侧

  278m

  维修加固、漏水病害处理、完善无障碍设施、局部重新装修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图纸)。

  60天

  2.2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企业资格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本工程同类规模城市桥梁大修、加固改造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根据以往本招标人组织的道路桥梁大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投标人不得存在因自身协调组织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至招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仍有未完工的本招标人组织的道路桥梁大修工程的情况。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9日至2016年9月18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3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下同),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03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如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则不需要此证件)、拟报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及增补业绩;证明材料应为下列两种材料之一:(1)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鉴定书;(2)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鉴定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图纸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6年9月19日9时30分

  地点: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19号)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丰台区潘家庙222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19号   

  邮编:100069                                             

  联系人:刘涛                                           

  电话:010-63536196                                 

  传真:010-6355793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邮编:100176

  联系人:陈海宁、高磊

  电话:010-67806076、67805856

  传真:010-67805856

  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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