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政大队高限处罚一起毁损水工程设施案

06.07.2015  20:26

毁损处

恢复后

本站讯 6月23日,当事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到银行缴纳了罚款,一起按照高限处罚的毁损水工程设施案件执行完毕。
  2月15日,市水政大队第三分队的监察员在检查中发现,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市东城区前门大街东口处毁损水工程设施。经调查发现,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在承揽北京地铁8号线三期前门站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将前三门暗沟盖板损坏,在盖板上形成了一个直径30厘米的孔洞,致使污水伴随大量碎石坠流,进入暗沟。该行为造成了水工程设施的损毁。后当事人按照《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要求,在市水政大队第三分队监察员和北京市排水集团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对毁损点进行了恢复。5月28日,依当事人申请举行了听证会。6月9日,对当事人送达了《北京市水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缴款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万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