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提交市人代会审议 2014年环境违法处罚首破亿元

26.01.2015  11:19
  原标题:昨天,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提交市人代会审议——2014年环境违法处罚首破亿元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14年3月1日开始实施,条例实施情况如何?1月25日,市人大代表开始审议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据了解,2014年环境违法处罚金额首破亿元,达到1.05亿元,同比增长3倍。

   污染规律:

  不利气象条件下外来PM2.5超五成

  在接受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询问时,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2014年大气污染治理是对大气污染规律的摸索。实施情况报告中已呈现出大气污染的规律。

  报告显示,本市历时一年半完成PM2.5源解析研究,结果显示本市全年PM2.5来源中,外来污染的贡献约占28%至36%,在北京本地排放中,机动车是贡献“大户”,排放占比31.1%。此外,燃煤污染约占22.4%,工业污染占18.1%,扬尘污染占14.3%。

  空气污染受外来传输的影响明显,由于周边地区污染排放量大,虽然常年情况下对本市PM2.5污染的分担率为28%至36%,但在大范围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出现空气重污染时,外来PM2.5比例就会超过50%。

  环境保护部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联合召开的论证会上,该研究成果被公认是迄今为止全国最清晰、最系统、最科学的一次源解析结果。PM2.5源解析表明,本市压减燃煤、控车减油、治污减排、清洁降尘的技术路线是科学的,坚定了本市治理大气污染的信心。

   治污成绩:

  PM2.5重污染天同比减少13天

  据统计,2014年,PM2.5一级优天数达到93天,同比增加22天,增幅31%;PM2.5导致的重污染天数为45天,同比减少13天,降幅22%。APEC会议召开期间,全市空气质量天天优良,为十年来同期最好水平。

  一般情况下,本市全年出现高温、高湿、静风、逆温等极端不利气象条件的天数约占20%左右,特别是秋冬季节容易出现连续静稳天气,极易造成空气重污染。当遭遇极端不利气象条件时,本市依据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减排措施。2014年全年,本市共启动了18次应急预警,预警天数累积30天,其中蓝色预警11次11天、黄色预警5次10天;2014年2月、10月,本市遭遇重污染,各启动一次橙色预警,共计9天,相关部门按照预案要求启动了停产、停工、停放、停烧等“四停一冲”的强制性减排措施。最高级别的红色预警目前尚未启动过。

   执法检查:

  检查污染源单位10万余家次

  2014年,环保部门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严格执法检查,共检查各类污染源单位10万余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921起、超标机动车1.36万余辆,处罚金额达到1.05亿元,首次突破亿元,同比增长3倍。立案查处的数量和处罚金额均创历史新高。此外,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查处施工扬尘、露天烧烤、露天焚烧等大气污染类案件1万余件,处罚金额4099万元。

  据统计,环境违法企业中中小企业居多,供暖锅炉、工业企业、餐饮、洗浴、住宿等行业均存在违法行为。根据大气污染的季节性、阶段性、规律性特点,本市每月实施“大气专项执法周”,环保、城管、公安等部门对施工扬尘、机动车超标排放、餐饮油烟等违法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本市还加大对违法情节突出、屡查屡犯的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例如对“大气条例第一案”——昌平某锅炉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条例第一例加倍处罚案”——石景山某公司因直排废气被加倍处罚60万元等案件加大报道力度,震慑违法企业。

  依据条例规定,本市除对煤炭消耗、机动车新增量实施总量控制之外,将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前置条件,对182个新建工业类建设项目实行“减二增一”审批,对226个未取得总量替代指标的建设项目暂缓审批。此外,本市在全国首推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将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企业信用、市场准入管理,对扬尘控制不力的26家施工单位暂停其在京投标资格。

   2015年治污

  大气治理预算资金超百亿

  大气污染防治要运用经济、科技、行政等手段,打“组合拳”,需要在能源、产业、交通、财政等多个方面制定45项配套政策。2014年,本市已制定36项,包括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电动车推广应用行动计划、工业企业调整退出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等。其余9项配套政策涉及排污交易、排污许可证等,目前正在积极研究或试点之中。

  本市还设立了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大额专项资金,2014年全年安排燃气热电中心建设、老旧机动车淘汰、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业技改升级等资金约50亿元。

  2015年,用于大气治理的专项资金将超百亿。根据财政预算安排,2015年,本市将继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安排384.4亿元资金,其中大气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资金108.5亿元,主要用于保障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和农村减煤换煤工作,支持高污染企业退出、工业企业环保技术改造、污染扰民企业搬迁等项目。此外,生态环境建设资金还包括绿化建设资金91.5亿元、污水处理资金63.4亿元、供水管理资金34.8亿元、水环境建设资金56.7亿元、垃圾处理资金19.6亿元和重点区域环境建设资金9.9亿元。

  2015年,本市还将完成对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修订,计划提前预警发布时间,“升级”应急减排措施计划,争取早预警、早减排,起到对污染物“削峰降速”的作用。

   代表热议

  环境指标不合格应一票否决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王灿发

  市人大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肯定了大气条例实施近一年的效果。他认为本市对环境保护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能否把环境指标作为硬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环境优先应该体现在这里。

  王灿发说,从最新研究成果来看,机动车污染占本地排放约三成,应该下大力气治理汽车尾气。“减少燃油汽车数量、提高油品标准、发展电动汽车。”他建议全市要把解决柴油车的排放作为重点,还要加大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并协调大单位和学校开班车、校车,减少自驾车。

  “在治理大气污染中,北京的力量有限,应该加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联动。”王灿发说,建议大气法修订时,也应规定区域联防联控的协调机制,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协调作用。

   大气治理应关注整个生态系统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江泽平

  市人大代表、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江泽平建议,政府在治理大气时要关注整个生态系统。本市的污染源包括工业污染、燃煤污染、机动车污染等,除了控制这些源头污染外,还应该利用自然的生态修复系统,“大自然的植被系统、水体系统、土壤系统都具有吸收污染物的能力,应该利用起来。”在他看来,水、土壤、植被是不可忽视的生态资源,要加强研究和监测。

   审议背景

  市人大城建委主任马曙光表示,条例实施情况的审议是本市大气污染治理紧迫性的需要,体现了市人大对大气治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表明了治理工作的艰巨性。

  马曙光说,把条例的实施情况提交市人代会审议,让代表共同讨论、研究问题,可以更广泛地听取民意,从而采取更加有效、更有针对性的措施,让大气治理更加深入。大气治理虽然是政府主导,但全社会各方面也应该积极参与,每个公民都应该主动承担起义务。(骆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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