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召开2016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暨“大气污染执法年”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

02.03.2016  16:33

  2016年2月29日,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副市长张工组织召开2016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暨“大气污染执法年”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对做好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市环保局部署了全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气污染执法年”专项活动、全国“两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安排,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交管局、市政府督查室相关领导分别通报了对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三烧”和“三尘”执法检查、机动车执法检查和督查督办等工作安排,海淀区、通州区政府分别汇报了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安排;市电力公司、市燃气集团分别汇报了电网和燃气管网建设工作。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副市长张工强调:一是各部门、各区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认识,站在首都建设和管理的大局,来认识、来谋划、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二是要充分肯定成绩,认真总结近年来的治理经验,坚持正确的治理技术路线,坚持确有成效的治理措施,以改革的精神、法治的思维,研究采取法制、经济、技术等手段,实打实、硬碰硬地抓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落实。三是要认清形势、进一步攻坚克难,当前首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已经进入了“啃骨头”的攻坚阶段,虽然困难很多,但我们要充满信心,敢于担当、自我加压,时刻保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歼灭战。四是要聚焦重点、进一步狠抓落实,2016年要聚焦治理农村散煤、高排放车、城乡结合部“三大战役”等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执法年”专项活动,推进街乡镇环保职责落地,狠抓各项年度重点任务落实,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各部门、各区要按照全市安排部署,针对冬春转换季节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狠抓燃煤锅炉、煤炭质量、“小散乱污”工业企业、施工工地、高排放机动车等执法监管工作,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一旦出现不利气象条件,要加密空气质量监测预报,依法依规开展空气重污染应急。

  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办等21个委办局主管领导,各区县政府主管环保工作的领导,各区环保、经济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等部门主要领导,以及北京市电力公司、市燃气集团、燕山石化公司等企业主管领导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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