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Q大战”耗时4年终落幕 360上诉被驳回

16.10.2014  18:19

10月16日上午,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与腾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在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宣判。

千龙网北京10月16日讯(记者 贾竹)继“3Q大战”中“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第一案” 2014年2月24日在最高院二审宣判之后,10月16日上午,“3Q大战”中的最后一起案子“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在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宣判,奇虎360的上诉被驳回,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360方面表示对于判决结果表示尊重,但同时也感到非常遗憾。

“3Q大战”耗时4年终落幕

所谓的“3Q大战”是自2010年11月份的腾讯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案开始,从而引发的三起诉讼。第一起是腾讯诉360隐私保护器不正当竞争;第二起是腾讯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第三起是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其中最后两起分别被称为“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第一案”和“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而今天上午宣判的案件即是“3Q大战”中的最后一起案件。

2010年2月,腾讯以其QQ升级时默认捆绑的方式,全面推广模仿360安全卫士的“QQ医生”,打响了“3Q大战”的第一枪。随后,360公司推出了一款名为“360扣扣保镖”的安全工具,腾讯对此反应强烈,于2010年11月3日晚6点发布《致广大QQ用户的一封信》,宣布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用户必须卸载360软件才可登陆QQ,强迫用户“二选一”。

2012年4月14日,腾讯和360纷纷对外宣称,将针对3Q大战期间对方存在的不道德行为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向对方提起诉讼,2012年4月18日,此案在广东高院开庭一审开庭,庭审中360要求腾讯赔付1.5亿元,而后腾讯要求360赔付1.25亿元损失并在其网站连续三个月道歉。

2013年3月28日,广东省高院一审判定,腾讯进行“二选一”的做法属于限制交易行为,且腾讯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故而认为其行为不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此,360公司表示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13年11月26日,奇虎360诉腾讯垄断一案的二审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庭审中,奇虎360公司在法庭上提出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判令腾讯立即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民事侵权行为,包括限定QQ软件用户不得和奇虎公司交易、在QQ软件中捆绑搭售安全软件产品等行为;判令腾讯连带赔偿360公司经济损失1.5亿元并赔礼道歉。对此,腾讯公司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人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2014年10月1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对“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进行二审宣判,驳回奇虎360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这意味着持续四年之久的“3Q大战”终于落下帷幕。

互联网专家:过程远比结果重要

虽然没有最终赢得官司,但360方面认为,作为中国《反垄断法》在互联网领域的首个典型案例,这一案例引发了行业、用户和法律界各方的关注,促进了中国互联网企业创新生态的营造,也推动了中国市场经济的开放与竞争,改变了中国创业者的生存环境。

互联网实验室董事长方兴东指出,虽然我国反垄断事业还处在起步阶段,但这对互联网产业的创新与发展意义重大。对于近期国内互联网市场出现的几起反垄断案件,方兴东认为,“过程比结果更重要”。

不可否认,没有反垄断,巨头在行业中的行为必将肆无忌惮。此前,在中国的众多反垄断案例中,大多以对巨头操纵价格的调查为主,在高科技尤其在“免费为王”的互联网领域,很难入手。

也正因此,作为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的360诉腾讯垄断案,立即成为业界瞩目的焦点。在此前新浪微博进行的一项调查中,360获得八成以上网友的支持,对于互联网垄断的行为广大网民希望进行坚决打击。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则表示,反垄断法适用于传统经济和新经济。自由、充分、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是互联网市场的活力之源,必须旗帜鲜明地鼓励竞争,反对垄断。同时,充分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也有助于督促垄断企业慎独自律。

“3Q大战”回顾

2010年9月26日,腾讯推出QQ电脑管家。次日,奇虎360推出隐私保护器监控QQ。

2010年10月14日,腾讯起诉360隐私保护器不正当竞争。

2010年10月29日,360推出扣扣保镖,声称可以让QQ安全、快速、更好用。当天,腾讯发声明,指责所谓的扣扣保镖,其实是360开发的QQ外挂,并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0年11月3日晚,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360正式下线扣扣保镖。

2011年9月,腾讯诉奇虎360隐私保护器一案在北京二中院终审判决,360败诉。

2012年4月13日,广东省高院正式受理腾讯公司起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的案件,腾讯索赔1.25亿元。

2012年4月18日,360在广东省高院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并索赔1.25亿元。

2013年3月28日,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在广东省高院做出一审判决,360被判败诉。

2013年4月25日,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案在广东高院一审宣判,360被判败诉。

2013年11月26日,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在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2014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腾讯诉360扣扣保镖案做出终审判决,认定360构成侵权。

2014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进行二审宣判,驳回奇虎360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