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森林防火执法检查

25.04.2016  11:56
  4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启动《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执法检查。记者从检查组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截至去年底,我市林地面积6551万亩,森林面积5562万亩,“十二五”以来,全市有消防部队参与的森林火灾扑救1623次,抢救疏散被困群众1314人,抢救财产价值1000余万元。
  执法检查组听取了相关市级部门的工作汇报,听取了市人大代表、相关市级部门的意见。即日起,执法检查组还将赴部分区县进行执法检查。
  据了解,截至去年底,我市有林地面积6551万亩,其中集体林5978万亩,国有林573万亩;森林面积5562万亩,森林覆盖率45%,居全国第12位。我市38个区县目前共有国家一级森林火险区31个,二级森林火险区6个。在野外火源管理工作上,目前全市有检查点2579个,守卡人员6356人,专兼职巡山护林人员3万余人,通过死看硬守的方式严管野外用火。
  据市公安局消防总队统计,自2011年《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实施以来,消防部门先后完成了长寿区“9·3”玉华山、永川区“8·30”茶山竹海等为代表的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任务。2011年以来,全市消防部队共参与森林火灾扑救1623次,出动警力13642余人次,出动车辆1938余辆次,抢救疏散被困群众1314人,抢救财产价值1000余万元。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祖相出席会议并讲话。(记者  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