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国人民大学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

17.01.2017  14:07

1月13日上午,中共中国人民大学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明德主楼召开。会议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付来主持,校纪委委员王轶、王健、王小虎、孔祥智、孙毅、杨伟国、补利军、郑瑞芳、顾涛、旋天颖参加会议。监察处副处长石德才、纪委办公室副处级纪检员李臻云列席会议。

全会总结了学校纪委2016年工作情况,提出了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要点,就《中共中国人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的修订建议和二级纪委设置有关事宜进行讨论,并审议通过了有关人员的党纪处理问题。

吴付来副书记作总结讲话。他表示,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刚刚闭幕之际召开本次学校纪委全会,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自2013年中央巡视人民大学以来,学校纪委在落实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工作力度不断加强,案件查处和人员处理均有成效,但在调研检查和信访举报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继续加强监督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加大对信访举报问题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提高执纪问责的作用和功效。

吴付来副书记代表学校向新当选的学校第十四届纪委委员提出四点希望和要求。一是要不断强化学习、坚持学习,全面、科学、系统、准确地学习领会纪检监察工作内涵和政策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人的重要讲话精神,学思践悟、悟懂通透,做到理论和实践业务过硬。二是要不懈坚守职责定位,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模范做好廉政勤政表率,同时强化对身边人和所在部门的监督,模范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做到党性和作风过硬。三是要有许党许校的担当精神,以党内法规和学校制度为尺,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学校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同时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住“关键少数”,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到量纪执纪过硬。四是要紧跟中央关于纪检体制改革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积极推动和组织出台学校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整合工作力量,构建具有人民大学特色的集中统一、权威有效的监察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