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不满同学劝架拳脚相加 因故意伤害被处缓刑

21.08.2015  12:34

  近期,松江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大学生故意伤害案:陆某将好友曹某打伤,致其脾脏破裂被摘除。法庭上,陆某追悔莫及。经审判,陆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据松江区检察院分析,近几年的刑事案件中,大学生犯罪现象并不少见,位居前列的是盗窃和打架斗殴等。

  小陆是松江大学城一大学的在读研究生。一日,他和同学曹康在教学楼自习。由于小陆将电脑外放声音开得较大,干扰了其他看书的同学,一名女同学上前理论。不料,两人言语不合发生争吵。曹康上前劝架,并让小陆“作为男生,度量大一点。”

  就是这一句简单的劝话,引起了小陆的不满。走出教学楼后,小陆与曹康争执起来。没说两句,小陆就动起手来,对曹康一顿拳打脚踢。到了晚上,曹康觉得腹部疼痛难忍,就医后发现脾脏破裂,最终实施脾脏摘除手术。

  2014年11月底,松江大学城一名在校学生小蒋与一个微信头像显示为甜美女生、名叫“Mary”的人互加好友。不久,“Mary”三番五次向小蒋推销鞋子。碍于面子,小蒋订购了一双900元的休闲鞋。此后,“Mary”还开价5100元卖给他一台iPhone手机。但没想到,当小蒋把两笔钱转给“Mary”时,她就再也没有回信了。

  上当的不只小蒋一人,短短2个月里,“Mary”以类似理由还骗取另外两名大学生共计6600元。警方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令人意外的是,“Mary”其实是一名在校男生。据他讲述,这样做的原因是自己被朋友圈的售卖信息骗过4000多元,想用同样的方式“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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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官分析,大学生犯罪反映的问题和造成的后果值得警惕。例如,少数学生过分追求物质,拜金主义膨胀;有的自控能力差,缺乏独立思考的能力。为此,检察机关建议,学校应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及心理辅导人员,加强安全监管并建立大学生犯罪的预防教育体制。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