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举措出台 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

02.02.2016  12:44

  中新北京网2月2日电 (记者 尹力)到2020年,所有北京市属党政机关、区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确保每名残疾儿童能够接受1至3年学前教育;建立0至6岁残疾儿童康复个案管理系统……北京于近日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其中聚焦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就业增收和基本公共服务,致力不让一名残疾人在加快小康进程中掉队。

  2日,北京市残联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实施意见》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医疗、养老、住房、教育、就业、康复、无障碍、社会参与”八个方面的生活愿景出发,聚焦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就业增收和基本公共服务,明确了48项重点任务分工及时间进度安排,力争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残疾人。

  为建立残疾人群体稳定增长的就业增收机制,《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实现所有北京市属党政机关、各区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到2016年底,各区至少建立一所示范性辅助性就业机构;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对集中就业单位给予扶持,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购买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或服务;促进残疾人社区就业、居家就业和公益性岗位就业,拓宽其自谋职业的渠道;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水平,加大农村残疾人综合扶持力度等。

  为加大对残疾人医疗、康复的保障力度,《实施意见》提出,优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康复服务规范;完善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办法,建立0-6岁残疾儿童康复个案管理系统;落实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制定残疾人社区日间照料支持措施,完善残疾人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贴办法等。

  为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实施意见》提出,推进高中阶段残疾人免费教育,建立完善惠及学前至高等教育阶段所有残疾学生的全覆盖资助体系;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特殊教育学校及融合教育学校配备非教育类专业人员;确保每名残疾儿童能够接受1-3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有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就近进入普通学校学习;制定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等。

  同时,《实施意见》还提到,加大农村困难残疾人住房保障力度,彻底解决其存量危旧房改造问题;将残疾人文化需求纳入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残疾人文化艺术产品生产;加快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既有公共设施、老旧小区和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改造;细化完善残疾人“一卡通”应用功能,到2020年,建成“一卡在手,服务全有”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管理新模式。(完) 【编辑:陈建】